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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6-24 18:27
回购资金 - 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不超过6000万元(含)[2] 回购价格 - 原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调整后不超过13.93元/股(含)[2][3] 首次回购情况 - 2024年6月24日首次回购股份200,000股,占总股本0.06%[4] - 首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1.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2元/股[4] - 首次回购成交总金额为2,363,0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4] 回购期限 -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4年2月27日起十二个月内[2]
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17:28
股份回购 - 2024年2月27日通过回购方案,资金3000 - 6000万元[2] - 原回购价不超14元/股,6月5日起调为不超13.93元/股[2][3] - 实施期限为方案通过日起十二个月内[2] - 截至2024年5月31日暂未实施回购[4] - 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
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5-28 19:13
股份回购 -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元/股[3] - 调整后为13.93元/股,2024年6月5日生效[3] - 回购资金3000 - 6000万元,暂未实施[3][5] 权益分派 - 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6元,共派发20,612,484.75元[6] - 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6月5日[7]
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8 19:11
分红信息 - 以312,310,375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20,612,484.75元[2] - 每10股派0.66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2] 扣税与时间安排 - 扣税后不同投资者派息有别[4] - 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6月5日[5] 其他调整 - 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为不超13.93元/股[8]
全信股份: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2 18:07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23日公告股东大会会议通知[2] - 2024年5月22日14:00现场会议在南京总部会议室召开[3] - 2024年5月22日深交所系统和互联网有网络投票时间[4] 参会情况 - 19人出席现场会议,代表股份148,723,276股,占比47.6203%[6] - 10人网络投票,代表股份1,471,630股,占比0.4712%[6] 决议情况 - 普通决议通过8项议案,含2023年年度报告等[11] - 关联股东对董事薪酬议案回避表决[11] - 特别决议通过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议案[14]
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2 18:07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9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 7 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 5 幢 13 楼 总部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祥楼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 年年度股 ...
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20 17:19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南京全信 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4-03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 ...
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18:01
股份回购 - 2024年2月27日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2] - 回购资金3000 - 6000万元,价格不超14元/股[2] - 实施期限为方案通过日起十二个月内[2] - 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 - 截至2024年4月30日暂未实施回购[4]
全信股份: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2 20:2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21,319,120股,每股发行价15.01元,募集资金总额319,999,991.20元,实际募集313,999,991.20元[5]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6,861.11万元[7] - 2023年归还募资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11,000.0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99万元,小计11,004.99万元[7] - 2023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万元,募投项目投入3,560.35万元,小计17,560.35万元[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305.75万元[7] - 募集资金总额为31400万元,本年度投入3560.35万元,累计投入18176.04万元[16]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157.49万元,比例为13.24%[16] 募投项目情况 - 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线缆及轨道交通用数据线缆生产项目承诺投资11174.93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704.35万元,投资进度51.05%,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16] - 综合线束及光电系统集成产品生产项目原承诺投资9078.65万元,调整后为4921.1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319.12万元,投资进度67.45%,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16] - FC光纤总线系列产品生产项目承诺投资2563.0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58.78万元,投资进度21.80%,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0日[16] - 航空航天用智能网卡研发项目使用变更资金4157.49万元,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16]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8583.3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8593.79万元,投资进度100.12%[16] 项目变更情况 - 2023年12月25日和2024年1月12日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将综合线束及光电系统集成产品生产项目资金减少4157.49万元用于航空航天用智能网卡研发项目[17] - 2023年6月26日审议通过变更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线缆及轨道交通用数据线缆生产项目实施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开发区空港工业园飞天大道82号[17] - 2023年12月25日和2024年1月12日审议通过变更综合线束及光电系统集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地点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工业园飞天大道82号,新增航空航天用智能网卡研发项目实施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5号楼[17] 资金使用及计划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81.78万元[18] - 2022年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4日全部提前归还[18] - 2023年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1月20日归还1000万元,2024年1月4日归还13000万元[18] - 2024年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
全信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20:21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等发布选聘文件[6] - 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8]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满足要求的所有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8]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该公司审计业务[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改聘相关 - 出现特定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期间不得随意改聘[13]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4]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16]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等情况[16]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及成交价与基准价关系[16] - 关注事务所未按要求轮换人员情况[16]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6] 违规处理 - 对相关责任人可通报批评[16] - 解聘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16] - 情节严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