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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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18 17:48
人员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董事会聘任秘书同时应委任证券事务代表,由秘书提名、董事会聘任[2] 聘任解聘 - 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公司应重新聘任秘书[4] - 秘书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应在一个月内将其解聘[4] 职责履行 - 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8] 保密与审查 - 公司聘任秘书时须签订保密协议,秘书任职及离任后需履行保密义务[6] - 秘书离任前须接受审查,在审计委员会监督下移交文件和事项[5] 考核与生效 - 公司根据秘书工作业绩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10]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6-18 17:4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1][14]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14] 股份锁定规则 - 公司上市已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需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披露减持计划[6] - 董事和高管应在所持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变动情况[9] - 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管增持股份需披露后续增持计划[8]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4] 违规处理措施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15] - 董事、高管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6]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19] - 董事或高管及其配偶在禁止买卖期间买卖股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19] - 董事、高管违反6个月内买卖股票规定,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事项[19] - 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9]
杭州高新(30047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18 17:48
担保审核制度 -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财务部初审及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合规复核与组织审批[4] 股东会审批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审批[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审批[5]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审批[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审批[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批[6] 表决要求 - 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定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董事会审议规定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7] 其他规定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偿债,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0]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控股子公司适用本制度[20]
杭州高新(30047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8 17:48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0] - 会计报表附注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9] - 其他年报信息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交易未披露[9] 责任追究制度 - 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 重大差错包括多种情形[4] - 发生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4]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审计或鉴证[12] - 前期差错更正披露应遵照规定执行[13]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披露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12]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绩效考核[14] - 责任分为直接和领导责任[14] - 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15]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5] - 各部门人员和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16] - 季度、半年报参照执行[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8 17: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 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强化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
杭州高新(3004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8 17: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 ...
杭州高新(3004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18 17: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 ...
杭州高新(3004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18 17:48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 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 料。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未经董事会批 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 露的内容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杭州 ...
杭州高新(30047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18 17: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 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 的可靠性。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 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审计 ...
杭州高新(30047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18 17:4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力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完善的对外投资决策 程序,确保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性,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 州高 新 材 料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章 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 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 《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