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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同时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度报 告信息披露中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存在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 ...
杭州高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 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 ...
杭州高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则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 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强化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杭州高新: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事宜。本制度 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 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 料。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未经董事会批 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 ...
杭州高新: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 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 的可靠性。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 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
杭州高新: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 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高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非职工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 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 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提名的方式和 程序为: (一)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单独或者合 ...
杭州高新: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关系与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关系指在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存在的股 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 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 ...
杭州高新: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 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
杭州高新: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 ...
杭州高新: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总经理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向独 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的从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