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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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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元志)
2024-04-19 20:17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公司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 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 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表决方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 | 是否连续 | | --- | --- | --- | --- | --- | --- | --- | | | | 次数 | 式参加次数 | 次数 | 数 | 两次未出 | | | | | | | | 席会议 | | 陈元志 | 10 | 0 | 10 | 0 | 0 | 否 | 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3 次会议。 经查阅相关会议资料,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 ...
杭州高新: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19 20:17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3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PVC(树脂)、塑料 (PE树脂)是公司主要原材料,为了有效防范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PVC(树 脂)、塑料(PE树脂)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 价格波动 ...
杭州高新:2023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9 20:17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 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
杭州高新: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4-19 20:17
业绩相关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杭州高新2022年度财报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 公司监事会认可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1] -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1]
杭州高新: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付淑威)
2024-04-19 20:17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付淑威,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审计大学本科学历,在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MB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国际 项目管理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浙江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曾任中国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审计负责人、华立控股集团高级审计分析师、德意控股 集团审计监察总监、波司登羽绒服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法务总监;浙江省内审实务 专家、浙江省内审协会副秘书长等。现任博地控股集团审计法务总监、浙江大学 特聘讲师、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导师等,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付淑威,作为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3 年 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
杭州高新: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20:17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0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64.70 万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382.94 万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66,35.70 万元。截 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4303.81 万元。 因公司 2023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 略规划,基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 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 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经董事会研究,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同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
杭州高新: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20:17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 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2023年末在任独立董事陈元志先生、吴长顺先生、付淑威女士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元志先生、吴长顺先生、付淑威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且在 2023 年度履职工作中始终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
杭州高新: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20:17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39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各位董事传达,会议 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宝泉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 通过了以下几项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长顺、陈元志、付淑威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
杭州高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19 20:17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目 录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2679 号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新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杭州高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杭州高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杭州高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杭州高新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 ...
杭州高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9 20:17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 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677号。 2.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 存在异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机构信息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