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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3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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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15: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 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 1 -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 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
新光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1 15:54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 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监 管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更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授权的有效期 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 | 条款 | 原章程条款 |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 | --- | --- | --- | | 第四十四 | 有下列情形 ...
新光药业:太平洋证券关于新光药业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54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A股,每股12.20元,募资24400.00万元,净额21167.00万元[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3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627189.50元[9]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含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等3个,合计投资21178.00万元[4]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各项目累计投入不等,部分拟结项或已终止[15] - 拟结项项目调整后投资18066.19万元,累计用募集资金13935.57万元,专户节余5881.28万元[16] 资金安排 - 节余募集资金58812772.10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21][22]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18日,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议案[20][22][23][24][25]
新光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2024-04-21 15:5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8][9]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6]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17]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因特定情形辞职等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40]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6] 独立董事会议与委员会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27]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高管董事[33] 独立董事其他要求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包含相关内容并签字[3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4]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5] 公司相关责任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40]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40] - 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41] - 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1]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或抵触法律按规定为准[44] - 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解释[44] -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45]
新光药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2024-04-21 15:54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召集人[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履职与决议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其职务[20] - 审议后决议连同议案报董事会批准[1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3] 回避与监督 - 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6] - 召集人或指定委员跟踪检查决议实施[30] 规则说明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2] - 与章程抵触以章程为准,由董事会解释[32][33]
新光药业: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1 15:54
财报与会议安排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4年4月22日刊登[1] -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定于2024年5月10日15:00 - 17:00举行[1] - 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在全景网举行[1] 投资者参与 -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业绩说明会[1] - 提前征集问题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征集页面为http://ir.p5w.net/zj/[2] 出席人员与回应 - 出席业绩说明会人员有董事长王岳钧等[1] -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新光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15:54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 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 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9 人,其中,王虎根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 ...
新光药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2024-04-21 15:5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记录与履职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其他规定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8]
新光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1 15: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 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是由一批资深注 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 构。连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截至 2023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38 名、注册会计师 2272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 ...
新光药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15: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内控建设、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和三会运作等 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系电话等线下线上多渠 道常态互动,畅通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交流的渠道,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增强了公司运作透明度,着力塑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运行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项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 理,稳步推进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公司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责,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的工 作总结如下: 一、2023 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及重点工作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