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光药业(300519)
icon
搜索文档
新光药业: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56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1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 民币 3,233.00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67.00 万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 ...
新光药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1 15:5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总净利润64,356,480.65元,母公司净利润64,247,849.76元[1] - 2023年实现未分配利润57,823,064.78元[1] 利润分配 - 母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424,784.98元[1] - 拟每10股派现4元,合计派现64,000,000元(含税)[2] - 利润分配预案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新光药业: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1 15:56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 天健人员数据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数量为238人[2] - 天健上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为2272人[3] - 天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836人[3] 天健业务数据 - 天健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为34.83亿元[3] - 天健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为30.99亿元[3] - 天健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为18.40亿元[3] 天健客户数据 - 天健2023年客户家数为675家[3] - 天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13家[3] 天健收费数据 - 天健2023年审计收费总额为6.63亿元[3]
新光药业: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21 15:56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5] 制度修订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2] - 4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项无需[2] - 相关制度已通过会议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3]
新光药业:《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2024-04-21 15:56
监事会人员构成 - 监事会设监事3人,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6]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7] - 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股东需持股3%以上[8] - 选举监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通过[10] - 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 监事会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主席2日内召集[20]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原则提前5日[20][21]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表决为书面记名投票,每名监事一票表决权[27] - 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29]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包含多项内容,出席人员需签名[29][30] - 与会监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31] - 违规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33] - 决议由董事会秘书备案和公告[34] - 决议公告包含会议情况和表决票数[32] 其他事项 - 监事督促决议落实,主席通报执行情况[32] - 会议档案保管期限为十年[34]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6]
新光药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4-21 15:56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蔡 海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 职的其他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 ...
新光药业:天健审〔2024〕1836号新光药业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1 15:54
审计情况 - 审计公司对新光药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汇总表审计[3] - 审计工作依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7]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9] 审计结论 - 审计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2023年度相关资金往来情况[8] 责任主体 - 公司管理层负责提供资料并编制汇总表[5] - 注册会计师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6]
新光药业: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4-21 15:54
证券代码:300519 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就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300519 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 裕,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
新光药业:太平洋证券关于新光药业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54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A股,每股12.20元,募资24400.00万元,净额21167.00万元[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3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627189.50元[9]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含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等3个,合计投资21178.00万元[4]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各项目累计投入不等,部分拟结项或已终止[15] - 拟结项项目调整后投资18066.19万元,累计用募集资金13935.57万元,专户节余5881.28万元[16] 资金安排 - 节余募集资金58812772.10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21][22]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18日,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议案[20][22][23][24][25]
新光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15: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 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 1 -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 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