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3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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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天健审〔2024〕1840号新光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1 15:54
募集资金情况 - 2016年公开发行2000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12.20元,募集资金24400.00万元,净额21167.00万元[11] - 截至2023年末累计项目投入15198.44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089.94万元[15] - 应结余募集资金8058.50万元,实际结余6558.50万元,差异1500.00万元系购买理财产品[1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3个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65585021.32元[17][19] 项目投入与效益 - 2023年项目投入1501.70万元,利息收入净额535.02万元[13][15] - 年产2.2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GMP建设项目本年度投入1169.44万元,累计投入12233.87万元,投资进度74.18%,本年度实现效益4816.99万元[30] -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承诺投资2573万元,调整后为51.24万元,已累计投入51.24万元,投资进度100%[30] -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原承诺投资2112万元,调整后为1573.19万元,本年度投入104.67万元,累计投入1375.69万元,投资进度87.45%[30] - 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3286.48万元,本年度投入227.59万元,累计投入1537.64万元,投资进度46.79%,预计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0] 资金使用与变更 - 2023年使用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1.15%-2.80%[22] - 2021年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在杭州设立全资子公司[21]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286.48万元,比例为15.53%[30] - 公司将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未使用资金及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部分资金744.76万元,合计3286.48万元,用于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3] - 2016年7月31日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020.32万元[31] - 2023年7月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1500万元,其余存放在专户[32]
新光药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04-21 15:54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拟以1.6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4元,合计派现6400万元[2] 资金运用 - 拟用不超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买银行理财产品[4] - 2个募投项目结项,5881.28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 合规情况 - 2023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0] - 截止2023年底,无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和担保情况[11] 审议事项 - 独立董事同意多项报告及预案并提请审议[1][3][5][8]
新光药业: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21 15:54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 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 财产品。该决议将于 2024 年 5 月 26 日到期。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管理层继 续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
新光药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15:54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 第 | 1—5 | | 页 | | --- |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 |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 | 6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 | 7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 | 8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 | | 9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0 | | |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1 | | |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2 | | |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 | | |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新光药业: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1 15:54
董事会调整 -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1] - 蒋源洋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选举邢潇琳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1]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宋夏云、祝明、邢潇琳,宋夏云为主任委员[2]
新光药业:监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
2024-04-21 15: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 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 合法权益。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等,并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2023 年度监事会运行情况 1、监事会召开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查询索引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 --- | --- | --- | | | | |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3、《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 | | 巨潮咨询网 | ...
新光药业: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1 15:54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收27,039.98万元,同比降23.07%,净利润6,435.65万元,同比降40.86%[2] - 财务费用减少912.54万元,变动幅度93.45%,其他收益增加181.89万元,增幅106.96%[2][4] 资产负债 - 期末资产总额93,040.58万元,较期初减2,735.34万元,减幅2.86%[5][7] - 2023年末负债总额8,628.50万元,较期初减1,257.96万元[10] - 2023年末股东权益总额84,412.08万元,较期初减1,477.38万元,减幅1.72%[12] 现金流与比率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本期5,329.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7,313.90万元,同比降57.85%[13] - 期末速动、流动比率分别较上年同升6.73%、10.82%,资产负债率9.27%,较上期降1.05个百分点[16]
新光药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2024-04-21 15:54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召开[3]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6][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4]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召集人应于现场会议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6]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主持与审议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20]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7] - 关联事项决议需出席的非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28] 选举与报告 - 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29]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2] 决议与记录 - 决议应在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媒体公告,需列明相关内容[32]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方案实施与撤销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方案[3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5]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新光药业:《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1 15: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16000万元,股份总数16000万股[9][18] - 股票每股面值1元[16] 股份相关 - 全体发起人以2012年5月31日净资产折股认购6000万股[18] - 王岳钧认购3060万股占比51%,嵊州市和丰投资认购2940万股占比49%[18] - 公司收购股份因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2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9] - 多项交易及担保事项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41][42][44][118][119]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44][5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股东大会通知、投票、决议等有相关规定[57][58][59][74][75][76]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89] - 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96][10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05] 其他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报[159] - 公司分配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有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60][16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71][172] -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有相关程序和要求[181][182][188][190]
新光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虎根
2024-04-21 15:5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股东大会等各召开1次[2] - 战略和提名委员会各召开1次会议[9]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及2023年各季度相关事项意见均为同意[6] 委员会工作 - 2023年提名委员会审查人员任职资格[9] - 2023年战略委员会评价经营管理及机构设置[9] 其他情况 -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16] -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情况[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