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3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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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8:31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108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4: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
博思软件: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1 18:31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11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成就,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合 计行权 419,536 份,增加公司股份 419,536 股,至此,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全部行权完毕。 2、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 ...
博思软件: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8:31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5: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时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10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对《公司章 程》的修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博思软件: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11 18:31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需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 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
博思软件: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12-11 18:31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11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111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 订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对照自查,同 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制度如 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1 | 《公司章程》 | 是 | | 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是 | | 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是 | | 4 | ...
博思软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8:3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 司人力资源部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 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提 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 ...
博思软件: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8:3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八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其职 责并行使相应权力。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所负有的责任。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 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 ...
博思软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8: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 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 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公司在前两款规定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
博思软件: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8:3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1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博思软件(300525) - 2023年12月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08 16:31
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 数字票证业务 - 在政务领域,公司具备实现支付+财政票据+税务发票的独有优势,已深入嵌入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环节和财务环节 [3][4] - 在企业领域,公司关注核心能力的增长,基于对数字化凭证和数电发票的处理,及数字化、数据化所带来的与AI结合的机会,为客户带来价值 [4] - 公司业务团队具备十几年业务认知的积累,拥有上千人的团队,形成了一套较强的业务作战体系,在未来数字化、智能化带来的机会中预计会取得更多业务成果与发展机会 [4] 智慧财政财务 - 公司是相关标准规范的协助制定者,具有充足的先发优势,与竞争对手存在代际差 [4] - 公司产品完整度与友商具有显著不同,在财政应用一体、部门应用一体、数据应用一体上已经基本形成一整套完整产品体系 [4] - 公司已在信创领域适配了国内几乎所有类型的国产基础支撑软件,能快速响应国家关于国产化的改革要求 [4] - 公司在本业务条线上投入大量人员,在全国所有省份都建立有自有服务机构 [4] 数字采购 - 公司定位于政企采购数字化,在国内政府采购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4][5] - 政府采购方面,随着政府采购数字化渗透率的提升,公司在客户市场占有率和服务方面也将逐步提高 [5] - 企业采购方面,公司将其作为战略方向之一,充分借鉴政府采购的经验及优势,把政府采购经验及建设优势传导到企业采购 [5] 产品和服务策略 - 公司的内控与协同能力对企业及对应的系统来说是赋能,是互补关系,不是全ERP流程管理,也不是财务、业务系统管理 [6] - 公司在产品推广方面,会借助渠道,同时在省级区域通过本省行业标杆的龙头示范效益,实现区域业务的快速跟进覆盖 [6] - 公司在所有省份都有服务机构,产品和服务双轮驱动下公司能够保持业务的长久发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