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3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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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30052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20:06
会议相关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10:00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2] - 同意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1][12] 议案审议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通过[3][4]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7] - 《关于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下各子议案均通过,部分待股东会审议[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公开摘牌受让福建省数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8%股权[4][6]
博思软件(3005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7][18]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8] - 董事、高管选任需经其资格审查等程序[12]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0]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
博思软件(30052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担保审批 -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特殊情况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12个月担保金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关联担保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全资子或控股子公司特定担保可豁免股东会审议[7] 信息披露 - 股东会或董事会担保决议及时公告[21] - 已披露担保未还款或有问题及时披露[21] 责任规定 - 董事等越权签担保合同担责[23] 办法执行 - 未规定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5] - 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5] - 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26] - 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7]
博思软件(30052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战略委员会职责与会议 - 主要职责为研究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9] - 会议不定期,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4][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6] 其他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7] - 证券管理部负责会议前期准备[1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8]
博思软件(3005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内幕信息界定 - 制度适用范围含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知情人相关 - 知情人含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6] - 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十年[16] 档案报备 - 十类情形应报备知情人档案[18] - 披露前后异常应报备或补充报送档案[19] 内幕管理要求 - 重大事项做好管理,分阶段披露并报进程备忘录[19] - 董事会核查知情人信息真实性并出具承诺[20] - 异常波动核查知情人是否泄露及买卖股票[20] 责任与处理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利用信息交易[22] - 披露前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索要信息[22] - 擅自披露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自查违规者2个工作日核实处理并报披露[2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24]
博思软件(300525)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投票表决权等于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2]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别进行,计算方式相同[2] - 多轮选举需按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算表决权数[3] 实施要求 - 应采用时董事会需在股东会通知表明,有提案提示采用条件[4] - 投票表决前需解释实施细则[7] 投票与当选 - 候选人标在一张选票,设“表决票数”项[8] - 表决权总数不超合法拥有数选票有效[9] - 董事所得票数多且超出席股东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5] - 差额选举得票相等超应选人数进行第二轮选举[7]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按章程规定处理[7]
博思软件(3005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董事及高管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也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6] 董事及高管减持规定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0] - 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自身涉嫌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或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等不得减持[11]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16] 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13] 董事及高管股份转让计算 - 以去年最后交易日持股为基数算当年可转让股份数,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16] 董事及高管股份登记 - 公司发行股份等对董事、高管转让股份设限,应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7] 权益股份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增持不超2%[18]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以上,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18] - 增持主体披露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8] - 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或完成计划或期限届满时,需核查并披露结果[19]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应披露进展,期间不得增持[2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5] - 董事、高管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2]
博思软件(30052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5]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补选规定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3]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会议相关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3] - 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19] 其他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3]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博思软件(3005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含鉴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服务等,下同),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提高财 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 ...
博思软件(3005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1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决议作出之日生效[7]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董事会秘书要求 - 候选人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处罚等[7] 人员离职相关 - 离职需工作交接,涉重大事项可启动审计[9] - 离职后需履行未完毕承诺,公司监督[10] 问题追责 - 发现离职人员问题形成追责方案,追偿直接损失等[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