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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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 - 2023年12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13 17:05
公司概况 - 新晨科技是以金融行业为核心,覆盖空管、政府机构及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行业的专业信息化解决方案与服务供应商[1][2] - 公司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专业技术服务等多层次的行业信息化服务[1] - 公司在金融科技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是国内少数同时为金融行业和空管行业提供专业化信息服务的供应商之一[1][2] 主要业务 - 公司的核心业务包括数据交换、渠道整合、支付结算、新一代中间业务、交易银行等[1] -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贸易融资结算系统,覆盖国际结算的各项业务品种,提供外汇资金和清算支持,包含多个子系统[1] - 公司与华为在多个行业项目中的数通、存储、安全等产品线有紧密合作,也关注鲲鹏一体机和鸿蒙系统等新产品的业务机会[2] 海外业务拓展 - 公司在跨境支付领域与CIPS、SWIFT等系统对接,已为多家银行提供相关服务[2] - 公司有开拓海外业务的计划,2022年子公司已在乌兹别克斯坦有业务落地,未来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9,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460.88万元[3] - 募集资金将用于新一代银行数字化智能平台项目、智能化机场起降安全管理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3] - 本次发行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3]
新晨科技(300542) - 2023年12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07 17:32
公司发展战略与定增背景 - 公司以金融行业为核心,覆盖空管、政府机构及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行业,提供多层次的信息化服务 [2] - 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把握市场发展先机、助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3] - 本次定增旨在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 定增预案详情 -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89,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460.88万元 [4] - 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 新一代银行数字化智能平台项目:总投资36,630.2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7,017.47万元 [5] - 智能化机场起降安全管理系统研发升级项目:总投资14,560.8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478.92万元 [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11,152.1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464.49万元 [5] - 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14,500.00万元 [5] 募投项目详情 - 新一代银行数字化智能平台项目:建设周期三年,总投资36,630.2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7,017.47万元 [6] - 智能化机场起降安全管理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建设周期三年,总投资14,560.8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478.92万元 [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二年,总投资11,152.1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464.49万元 [7] 定增进展 -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7]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7]
新晨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3-12-05 18:27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福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2023-05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福华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 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福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晨科技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 告知函》,获悉李福华先生于 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56,300 股 ...
新晨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3-12-05 18: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2023-02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张燕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其 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 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 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该公告披 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燕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晨科技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 告知函》,获悉张燕生先生于 2023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861,9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新晨科技: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3-12-01 20:32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5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分别召开 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无需编制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 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 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 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 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 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 ...
新晨科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年)
2023-12-01 20:3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014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 | | 二、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8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3]000146 号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晨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的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新晨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
新晨科技: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的公告
2023-12-01 20:32
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公司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主要股东就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出具如 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3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 ...
新晨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2023-12-01 20:31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增加,总 股本亦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逐步投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 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2、以下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 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分别召开 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89,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460 ...
新晨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1 20:3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新晨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照上市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 核查和谨慎论证后,我们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 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
新晨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1 20:31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9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照上市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 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