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集科技(30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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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集科技: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翟军质押3,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1% [2] - 质押起始日为质押登记日,质权人为苏州吴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用途为融资 [2] - 质押到期日为2025年7月10日,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 翟军持股总数87,437,136股,占公司总股本41.02%,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32,8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7.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40% [2] - 未质押股份数量54,617,136股,其中限售和冻结股份为32,757,852股(高管锁定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59.98% [2] -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托合计持股91,495,336股,占公司总股本42.93%,累计质押比例35.87% [2] 质押风险控制 - 公司声明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风险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万集科技(300552)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5-07-11 16:30
股权结构 - 翟军持股87,437,136股,比例41.02%[3] - 翟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91,495,336股,比例42.93%[3] 股份质押 - 本次翟军质押3,000,000股,占其所持3.43%,占总股本1.41%[4] - 本次质押后翟军质押32,820,000股,占其所持37.54%,占总股本15.40%[3] - 质押起始日2025年7月10日,质权人苏州吴中,用途融资[4] 风险情况 - 翟军质押股份无平仓风险,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5]
万集科技(300552) - 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5-07-11 16:0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及下属公司获9项发明专利证书,涉及盲区数据处理等技术方向[2] - 专利申请日在2020 - 2022年,授权公告日集中在2025年6月[2] - 专利权人含万集科技等多地公司,期限二十年[2] - 专利取得是创新成果,有助于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3][4] - 专利近期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3]
万集科技(30055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9:02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方案[6]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相关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提前三日通知参会董事并提供资料[13]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5] - 实施细则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7]
万集科技(30055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9:0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任命[6] 提名审查规则 -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时,需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审查[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5]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4]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和高管列席[16] 任期与日常工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可连选连任[4] - 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提供被提名人资料[4] 其他 - 董事、高管选择程序含多步骤[12]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0]
万集科技(300552)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4日)
2025-07-04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7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13.3112万元,股份总数为21313.3112万股,每股面值1元[7][16]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合计认购股份8000万股,占比100%[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五种,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20][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情形,收购方式及后续处理有规定[20][21][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4]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1]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一定比例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8][8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有特殊要求[81]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90][91]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不同时期财报[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98] - 重大资本支出标准涉及多项指标,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占比有规定[99]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3][114] - 公司指定《证券日报》等作为信息披露渠道[11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06]
万集科技(30055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9: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8]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2]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更新或申报信息[12] 股份锁定与减持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深交所锁定股份[17] - 减持提前15日报告公告,时间区间不超六个月,过半披露进展[14][15] 违规处理与制度 - 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追究责任,方式包括处分、赔偿、移交司法等[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依相关规定执行[21]
万集科技(3005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9: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至少两名是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0]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6]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7]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 公司应保存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1] - 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3]
万集科技(30055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9:02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一名独立董事[4]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职责与流程 - 职责包括研究战略规划等并决定是否提请审议及过程监控[7] - 新增投资项目报批经证券部汇总等多环节[10] 会议规则 - 每年不定期开会,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证券部为日常办事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9][15] - 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6][12]
万集科技(3005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9:0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年度定期会议每年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1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5][16]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17]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可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委员会[11] - 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3] 会议相关规定 - 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2] - 特定事项决议需不同比例董事通过[26][27]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关联事项提交股东会[24] 人员提名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32] - 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32]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