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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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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25 20: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共15,357,614.35元[2] - 本次计提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15,357,614.35元[7] 数据详情 -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期末余额25,000.00元[2]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期末余额89,499,336.13元[2]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期末余额4,992,551.01元[2] - 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期末余额24,976.14元[2] - 合同资产减值期末余额594,810.02元[2]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期末余额47,987.88元[2] - 本期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差异34,619.13元[2] 审计情况 - 本次计提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7]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设董事长 1 名,可以根据公司情况设副董事长。 第四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证券部设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保管董事会和董 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
吉大通信:海通证券关于吉大通信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5 20:37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吉大通信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节高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研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韩节高、陈艺伟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2024 年 4 月 18 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各项规章制度;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 | | 股东大会文件。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20:37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按财政部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自2023年1月1日和2024年1月1日起分别执行第16、17号准则解释[2] - 变更无需提交审议,不产生重大影响,不追溯调整,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7]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9]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相军
2024-04-25 20:37
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独立董事全出席[2] -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全出席[2] - 各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均全出席[5] 意见发表 - 2023年多次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意见及说明[8][10][11]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或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 它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 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 未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应当拒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 ...
吉大通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0:37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55,524.69万元,同比增长5.23%[8] - 2023年归母净利润375.82万元,同比下降83.24%[8] - 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1,212.67万元,同比下降41.28%[8] 资金运用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2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5]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用不超1.1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7] 分红情况 - 2023年度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4元,共派1,069,000.52元[20] 授信额度 -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5亿综合授信[27] 其他事项 - 不在公司任职外部监事薪酬3万元/年[25] - 公司现有总股本扣回购股份为5,319,900股[20] - 公司与关联方无违规占用资金情况[31] - 监事会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报告》议案[32]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无违规情形[32]
吉大通信:海通证券关于吉大通信使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0:3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 32,570,03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6.5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33,696.5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14,772.8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718,923.62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3-0001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吉大 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提高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 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下列事项: (一) 股权投资(含设立控股或参股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 以及收购资产经营项目等经营性投资); (二) 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及以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 (三) 固定资产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成员企业")的对外投资行 为。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制度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 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1 (一) 符合国家产业政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审计委员会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4] - 续聘或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4] 信息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向审计委员会汇报[7] 审计工作安排 - 三方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7] - 财务总监提交审计材料,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9] 审计沟通 - 进场前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并评估[10][8] 审计报告处理 - 督促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表决财务报告并提交审核[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