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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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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 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 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 息的处理方案; (三)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 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 人选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管理人员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 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7 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任选举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 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 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 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 带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长或者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吉 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持有其股权在 50% 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七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的运 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八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建立对其下 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九条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应比照执 行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和职责 1 第十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 第十一条 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子 公司章程产生,但上述人员的提名应按公司制度进行。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或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 其它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 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 未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应当拒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社会公众股 股东选举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吉林吉大 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会选举董事可以实行 累积投票制度,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之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 出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每一有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出董事人数相同表 决权,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 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高往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第五条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第六条 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与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的 乘积为有效投票权总数。 第七条 董事选举:将待选董事候选人分为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投票,股东 在选举非独立董事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行为的信息披露、保 密,或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四) 在不涉及敏感财务信息、商业秘密的基础上,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 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应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吉林吉大通 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系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 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总监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 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 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表决机制, 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下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证券 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 务。 第一章 总则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下称"信息公司")受公司委托为公司提供股东会 网络投票服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准备工作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9: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共设独立董事 4 名,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或具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