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3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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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 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或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 它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 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 未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应当拒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20:37
资金募集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2,570,030股,募集资金总额213,333,696.50元,净额200,718,923.62元[1] 项目投入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政企数智化业务中心项目拟投入9,675.33万元,已累计投入1,938.85万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慧食堂”产业化项目拟投入7,246.80万元,已累计投入3,144.30万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慧中台建设项目拟投入3,149.75万元,已累计投入1,118.52万元[4] 现金管理 - 公司拟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9][20][21] - 2023年1月11日吉林银行长春人民广场支行7800万元通知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1.9% [7] - 2023年8月1日吉林银行长春人民广场支行7800万元通知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1.55% [7] - 2023年1月11日兴业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2069万元智能通知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2.0% [7] - 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0] 决议时效 - 决议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11]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 - 7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选举新董事和高管前2日提建议和材料[11]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2/3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5] 其他 - 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聘请中介机构[16]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审计委员会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4] - 续聘或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4] 信息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向审计委员会汇报[7] 审计工作安排 - 三方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7] - 财务总监提交审计材料,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9] 审计沟通 - 进场前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并评估[10][8] 审计报告处理 - 督促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表决财务报告并提交审核[8]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2] 信息管理责任 - 董事会是信息报送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2] 信息报送流程 - 信息报送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特别重大信息需董事长确认[3] - 对外报送信息需填写审批表并经多级审批[3] 保密要求 - 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 - 了解内幕信息人员不得提前在其他媒体发布重大信息[2] - 报送信息时需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签署回执[3] 违规处理 - 无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2] - 信息泄露公司应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公告[3] - 违反制度使用信息公司将依法追责[3]
吉大通信: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20: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5.5524689978亿元,较上期增长5.23%[6][178] - 2023年净利润为3,655,997.38元,上期为21,439,372.29元[29][189]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1437117735.07元,较期初增长3.16%[24] - 2023年末负债合计352435494.28元,较期初增长14.58%[26]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1084682240.79元,较期初下降0.07%[26] 财务指标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5.0453243819亿元,坏账准备余额为0.8949933613亿元[9]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387450549.70元,较期初增长4.13%[24] - 2023年末存货为322791363.70元,较期初增长10.40%[24]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9,105,303.83元,上期为 -65,614,298.14元[31][191] 研发情况 - 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为22,082,916.60元,上期为20,965,582.95元,增长5.33%[178] - 多个研发项目如智慧收银系统、智慧安全管理系统等开发完成,部分已转无形资产[19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1月13日公司以99,514.59的成本收购深圳丝路创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198] - 2023年4月26日公司以936.84的成本收购北京中科新睿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198] - 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吉林长邮通信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198] - 公司通过投资设立取得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股权[200]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货币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 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则上不得 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20:37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2] 文件修订 - 根据法规结合实际对18份文件进行修订[2] - 修订后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3] - 《公司章程》等9份文件修订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20:3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5 - 7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 会议召开前3日须通知全体委员,经2/3以上委员同意,通知期可豁免[21]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建议董事会撤换[26] 记录与披露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18] - 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2] - 须在披露年报时于深交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2] - 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2] - 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2] 会计事项处理 -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实施细则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2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