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3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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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2024-04-26 18:37
保险信息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议案[2] - 投保人为汇纳科技,被保险人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2] - 保额5000万元,保费不超30万元/年,期限12个月[2] 流程安排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2] -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将提请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志龙)
2024-04-26 18:37
人员变动 - 曹志龙自2020年5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16日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2] - 提名张柏军等6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永平等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4] 会议情况 - 2023年1月1日至5月16日公司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曹志龙出席1次董事会会议,未出席股东大会[5] - 2023年度公司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审计委员会会议[6] -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17][21][23][25][26] 议案审议 - 曹志龙主持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7] - 曹志龙参加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9项议案[8]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等多项议案[17][21][23][25][26] 报告披露 - 2023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审计机构 - 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21] 沟通交流 - 2023年度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中小股东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12][14]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8:37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 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 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监事列席了 2023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 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 积极推动公司发展。 二、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3 年 4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2024-04-26 18:37
员工持股计划 - 持有标的股票630,397股,占总股本0.52%[7] - 存续期36个月,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50%[8] 业绩情况 - 2023年营业收入3.76亿元,未达解锁目标[9] - 2023年净利润 - 34,027,624.65元[11] 重要时间 - 2023年5 - 6月相关会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议案[2][3][5] - 2023年8月23日完成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6]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算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8:37
投资情况 - 公司认缴四川汇算智算7650万元,出资比例51%[2] 业绩承诺 - 2023 - 2025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万、5000万、5000万元[3] 业绩情况 - 2023年四川汇算智算净利润251.48万元,未达承诺[5] 未达原因 - 美国芯片出口管制致算力资源建设进度不及预期[6] 后续处理 - 公司正协商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处理方案[7]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3-14 17:58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19 日,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回购注销尚未 解除限售的 569,503 股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2,439,490 元 变更为人民币 121,869,987 元;并同意公司根据拟变更的公司注册资本,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 6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 情况,将注册资本由人 ...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3-04 16:24
限制性股票回购 -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1人,数量60,000股,占注销前总股本0.05%[2]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21.21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回购款1,392,355.15元[2] - 2024年3月1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2] 股本变更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21,869,987股变为121,809,987股[2] 历史事件 - 2020年3月17日,以21.71元/股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82万股限制性股票[4] - 2020年9月,以121,541,6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0元,共分配30,385,409.25元[5] - 2022年4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由21.71元/股调为21.21元/股[7] - 2022年5月,以117,143,493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0元,共派29,285,873.25元[8] - 2023年4月,对3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激励计划尚存1人60,000股未解锁[9] - 2023年8月,对6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激励计划无未解锁股票[10] 财务影响 - 截至2024年1月3日,支付回购款1,392,355.15元,减少注册资本60,000元,资本公积1,212,600元[13] 其他 -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财务和经营,不影响管理团队[15] -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12]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服务器采购合同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18:06
采购情况 - 公司拟采购100台服务器及软件,合同金额从1.675亿上调至1.715亿[4][5] - 截至2024年2月29日,交付35台,65台未交付[7] - 已支付5025万元,已交付货款7525万元,还需付2500万元[10] 业务现状 - 算力服务业务初步开展,营收非常小[2][14] 影响与风险 - 服务器采购不确定影响算力投资和业务发展[2][7][12][14] - 到货服务器折旧或影响财务业绩[2][14] 业务进展 - 到货服务器助四川汇算智算搭建自有算力[12] - 四川汇算智算增加受托运营服务器满足需求[12] 其他要点 - 采购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12] - 签署补充协议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13]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2024-02-26 18:19
股份与股本变更 - 公司同意注销1,695,600股已回购股份[2] - 公司总股本将由121,809,987股减至120,114,387股[2]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1,809,987元变更为120,114,387元[2] 相关程序与公告 - 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 - 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2] - 2024年2月27日发布公告[4] - 债权人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3] - 债权人需书面提要求并附证明文件[3] - 未行使权利回购注销按程序继续[3]
汇纳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2-26 18:19
关 于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 请,委派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 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