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3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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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纳科技跌2.05%,成交额1.45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1282.99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03 13:48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9月3日盘中股价下跌2.05%至49.33元/股 成交额1.45亿元 换手率2.42% 总市值59.25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1282.99万元 特大单买入占比4.19%卖出占比3.16% 大单买入占比19.85%卖出占比29.71% [1] - 年内股价累计上涨100.20% 近5日下跌4.27% 近20日上涨7.83% 近60日上涨62.32%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2004年7月成立 2017年2月上市 [2] - 主营业务为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 涵盖数字商业、数字政务、数字政法三大板块 [2] - 产品包括客流数据分析系统(19.31%)、数据与运维服务(46.98%)、智能屏管理系统(4.76%)、大数据平台开发(4.78%)及数字化软硬件集成(23.52%) [2] 财务与经营数据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26亿元 同比增长2.24% [2] - 归母净利润-1746.76万元 同比改善46.58%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54亿元 近三年累计派现2402.29万元 [3] 股东结构与行业属性 - 股东户数1.55万户 较上期减少23.46% [2] - 人均流通股7750股 较上期增加30.64% [2] - 所属申万行业为计算机-IT服务Ⅱ-IT服务Ⅲ 概念板块包括小盘、机器人概念、智慧停车、大数据等 [2]
汇纳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1 22:13
公司治理调整 - 汇纳科技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的议案》 [2] - 此次会议涉及多项议案 但公告仅明确提及董事会席位调整事项 [2]
汇纳科技:江泽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1 20:35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选举江泽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构成中数字商业占比65.13% 公共服务板块占比34.87% [1] 市值情况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66亿元 [1]
汇纳科技: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20:19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1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江泽星主持[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1] - 会议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1] 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 - 董事会选举江泽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1]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江泽星 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改组 - 战略委员会由江泽星(主任委员)、张庆茂、李瑶组成[2] - 审计委员会由李瑶(主任委员)、张庆茂、刘双舟组成[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双舟(主任委员)、江泽阳、李瑶组成[2] - 提名委员会由张庆茂(主任委员)、郝为可、李瑶组成[2] - 改组原因为部分董事改选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辞任 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2]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 孙卫民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保留非独立董事及控股子公司职务[2][3] - 聘任郝为可为总经理 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3] - 聘任郝为可兼任财务总监 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3][4] 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2][3][4]
汇纳科技: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20:19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日15: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55弄6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15:00 [1] -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人,代表股份24,866,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26%,其中中小股东共76人,代表股份63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5% [2] -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12人,所持股份24,483,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3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所持股份38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9% [2]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 会议审议了多项议案,其中议案1为议案4的生效前提,部分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2]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114,387股 [3] 董事会选举结果 -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江泽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24,500,8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71,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662% [4] - 选举郝为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24,499,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1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69,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819% [4] - 选举江泽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24,499,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1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69,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819% [4] -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庆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4,500,8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71,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651% [5] - 选举李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4,499,0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1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69,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817% [6] - 选举刘双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4,499,1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14%,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69,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982% [6] 董事离任情况 - 因控制权变动及董事会改选,张柏军先生、高鹏先生、张韬先生、雍世平先生及符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上述非独立董事离任后仍然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 [5] - 高鹏先生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其他离任非独立董事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 - 独立董事王永平先生、向屹先生、董南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上述独立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调整董事会席位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6][7] - 修订内容包括:总则中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述,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程序,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增加党组织相关条款,完善股份发行和增减回购规则,优化股东会职权和表决程序等 [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明确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12,011.4387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011.4387万股 [12]
汇纳科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1 20:19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8月16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日如期召开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完全一致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分三个时段进行:9:15-9:25 9:30-11:30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00-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483,816股占总股本20.3837% [4] - 网络投票有效股东68人代表股份383,000股占总股本0.3189% [4] - 中小投资者参与总数76人代表股份数未披露 [4] 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1/4/5.01/5.02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议案2/3采用累积投票制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间接持股表决权 [4]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均按公司章程程序计票监票 [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5] - 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5]
汇纳科技: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改选、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20:19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触发董事会全面改组 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6名为新任董事 1名为留任董事 [1] - 新任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1] - 所有新任董事均符合监管机构任职资格要求 无市场禁入或处罚记录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江泽星(主任委员)、张庆茂、李瑶组成 [3] - 审计委员会由李瑶(主任委员)、张庆茂、刘双舟组成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双舟(主任委员)、江泽阳、李瑶组成 [3] - 提名委员会由张庆茂(主任委员)、郝为可、李瑶组成 [3] - 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孙卫民在控股股东变更后辞任委员职务 [2] 核心管理层变更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新任董事长江泽星 [3][4] - 原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孙卫民辞任管理职务 保留非独立董事职位 持有公司股份201,174股 [4][5] - 聘任郝为可担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其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120股 [5][9][10] - 内部审计负责人变更为邬江 未持有公司股份 [5][11] 离任人员持股情况 - 离任董事张柏军、高鹏等均未直接持股 高鹏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25,000股 [7] - 离任监事李磊、汪文娟、钱璎璎均未直接持股 分别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24,500股、24,500股和20,000股 [8] - 所有离任人员股份管理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监管规定 [8][9] 新任高管专业背景 - 新任总经理郝为可具有投资银行从业背景 曾任国金证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 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 [9] - 新任内部审计负责人邬江曾任职于深圳市金石三维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内审部 [11] - 新任管理层均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无不良监管记录 [10][11]
汇纳科技(300609) -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改选、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2025-09-01 20:0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6名新任董事及1名留任董事[2] 人员变动 - 2025年9月1日董事会同意选举江泽星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江泽星[8] - 2025年9月1日董事会同意聘任郝为可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11] - 2025年9月1日董事会同意聘任邬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11] - 孙卫民辞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5][9] - 翁瑞蝶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10] - 张柏军等5人不再担任非独立董事等职务,王永平等3人不再担任独立董事等职务,李磊等3人监事自然离任[15] 股份持有 - 孙卫民持有公司股份201,174股,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15日[9] - 翁瑞蝶持有公司股份4,500股,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15日[11] - 高鹏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15] - 离任监事李磊、汪文娟通过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股均为24,500股,钱璎璎间接持股20,000股[16] - 郝为可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股120,114股,通过一致行动人及大股东间接持股6,006股,合计间接持股126,120股[20] - 邬江未持有公司股份[22]
汇纳科技(300609)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9-01 20:00
股东大会信息 - 汇纳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日召开[4] - 董事会于8月16日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7]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2人,代表24483816股,占比20.3837%[8] - 网络投票股东68人,代表383000股,占比0.3189%[8] - 参加表决中小投资者76人,代表637200股,占比0.5305%[9] 议案相关 - 议案1、4、5之子议案5.01、子议案5.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10] - 议案2、3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0] -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表决权[10] 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11]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