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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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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5 21:21
内部控制依据与原则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2] -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五项原则[3][4][5] 内部控制责任与要素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6] - 公司内部控制应考虑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八个要素[8] 内部控制活动 -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与付款等营运环节[10]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应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协调策略等[14] -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15][16] - 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等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16]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时要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17]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权责[18] 对外担保与重大投资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控制担保风险[20] - 公司重大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投资风险[25]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注重使用效益[29]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47]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31] 信息披露与内部审计 - 公司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33]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34]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4] 内控缺陷处理 - 公司发生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5] - 审计部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内控缺陷并后续审查[35] - 审计部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35] 内控评估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35]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问题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35] - 公司公告披露内控重大问题、后果及措施[35] - 审计部负责内控评价组织实施工作[35]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6] - 公司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3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36] 绩效考核与追责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追责机制[36]
安靠智电(300617) - 公司章程
2025-08-25 21: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2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36.0156万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736.0156万股,均为普通股[27] 股份认购与限制 - 发起人陈晓晖等6人分别认购不同数量股份并占相应出资比例[2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7]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34] 股份转让规定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4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因特定情形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7] 公司收购股份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需经股东会决议,部分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7]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2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金额超规定比例须经股东会审议[59][60] 股东会召开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1]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2]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75]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7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78][7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2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23]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133] 董事会职责与会议 - 董事会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等方案[134]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报酬奖惩事项[13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47] 独立董事要求 - 独立董事不得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159] - 独立董事每年需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61]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170]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工作规程由董事会制定[173] 总经理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77][183]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184][185]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97]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199]
安靠智电(3006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1:21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 ...
安靠智电(30061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5 21:21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 ...
安靠智电(30061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1:2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规范战略委员会的运作。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协 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
安靠智电(300617)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8-25 21:17
融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8,803,081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481,501,632.58元,净额1,464,437,580.36元[2] - 报告期内无两次或以上融资情况[10] 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支出34,517.07万元,闲置资金买理财7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8,500.00万元,专户余额19,352.28万元[4] - 2025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3978.83万元,累计投入63017.07万元[13] - 2021年7月14日,公司同意以募集资金2493.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5] - 2025年5月12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买保本理财,截至6月30日已买75000万元[15][16] 项目进度 - 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92%[13] - 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36%[13] -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00.00%[13] - 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资进度43.03%[13] - 2025年6月30日,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部分厂房主体完工,进入试生产,上半年获小批量订单,预计2025年12月31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5] - 2025年6月30日,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完成方案设计审查及公示,因市场变化将重新论证[15] 项目变更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8] -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除变更实施地点)[8] - 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和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原计划2023年12月23日建成投产,后多次延期[16] 合规整改 - 报告期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曾违规买理财,已完成整改[16]
安靠智电(300617)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5 21:17
往来资金 - 2025年初往来资金余额25,095.64万元[2] - 2025年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额49,138.23万元[2] - 2025年1 - 6月往来资金利息0.00万元[2] - 2025年1 - 6月偿还累计发生额49,427.43万元[2] - 2025年6月往来资金余额24,806.43万元[2] 公司款项 - 安悦天目湖往来累计发生额16.67万元[2] - 河南安靠电力应收账款6月余额10,357.75万元[2] - 溧阳市常瑞电力预付款项6月余额4,690.66万元[2] - 江苏凌瑞电力预收账款6月余额372.91万元[2] - 江苏安靠数字能源应收账款6月余额500.00万元[2]
安靠智电(300617) -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5-08-25 21:17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 - 公司英文名称由Jiangsu Aukura Intelligent Power Co., Ltd.修订为Jiangsu Ankura Intelligent Electric Co., Ltd.[3] - 法定代表人由原董事长修订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3] 股份相关 - 发起人陈晓晖认购股份数1620.00万股,出资比例46.90%[4] - 发起人陈晓凌认购股份数1080.00万股,出资比例31.30%[4] - 发起人陈晓鸣认购股份数300.00万股,出资比例8.69%[5] - 发起人张伟认购股份数50.00万股,出资比例1.45%[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736.0156万股,均为普通股[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10] - 董监高、自然人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董高监违规致损时维权[12][13]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9][20] 决策与审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30] - 投资等交易满足一定条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更重大的提交股东会[45][46]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总数1/2[38]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每年自查并由董事会评估[5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63]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现金优先[64]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有不同比例要求[64][65][66]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62]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7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2]
安靠智电(30061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5 21:16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9月10日14:00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0日9:15 - 15:00[1][2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10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0]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4日[3] - 登记时间为9月5日、6日9:00 - 11:30,14:00 - 16:00[6] - 登记地点为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6] 其他 - 会议审议变更公司英文名称等议案[4]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617",简称为"安靠投票"[19] - 会议联系人贾云,电话0519 - 87983616[10]
安靠智电(300617)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21:16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送达监事[1] - 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1]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6]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7][9]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