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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3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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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5-27 20:28
激励计划概况 - 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前)242.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4] -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46人[4] - 授予价格(调整前)为11.18元/股[4] 归属情况 - 符合归属办理条件的激励对象43人,拟办理归属数量117.6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4709%[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为8.424元/股[2] - 授予日为2022年12月5日,归属数量(调整后)117.6240万股[18] - 归属人数43人,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8][19] 归属期及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7 - 29个月,归属比例40%[4]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9 - 41个月,归属比例30%[4] -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41 - 53个月,归属比例30%[4] 业绩考核要求 - 2023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5] - 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5] 2023年业绩情况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净利润15439.14万元,较2022年增长19.29%[14] 激励对象考核 - 2名激励对象离职,44名符合激励资格,41名考核等级在B档及以上,2名在C档,1名在D档[14] 调整情况 - 授予价格由11.18元/股调整为8.424元/股,授予数量由230万股调整为299万股[16] 其他情况 -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2024年5月5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26] - 监事会同意为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认可归属名单[22][23]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30] - 公司本次归属尚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后续手续[30]
新劲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7 20:28
会议决策 - 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5] - 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5] - 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7] 激励计划 - 调整后授予价格约8.694元/股[9] - 2024年4月20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11] - 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12] 业绩数据 - 2023年扣非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441.91%,2020年净利润15439.14万元[13]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以2020年为基数)[13] 激励对象 - 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23名[13] - 21名考核B档及以上归属比例100%,2名C档归属比例70%[13] -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45.8835万股,0.7605万股作废[13]
新劲刚: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27 20:28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
新劲刚: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4-05-27 20:28
股权激励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1.18元/股调整为8.424元/股[2]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230万股调整为299万股[2] - 2022年12月5日以11.18元/股向46名对象授予242万股限制性股票[4] -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2024年5月5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条件已成就[12] 权益分派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182,329,2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元、转增3股[6]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拟每10股派现1元,实施后每股现金红利0.0994542元/股[6][7] 调整说明 - 调整因2022和2023年度权益分派所致,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10] - 监事会同意授予价格调为8.424元/股,授予数量为299万股[11]
新劲刚: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27 20:28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2年12月5日授予46名对象242.00万股,授予价11.18元/股[3] 限制性股票作废 - 2024年5月27日审议通过作废部分未归属股票议案[4] - 不得归属股票共计13.9760万股[5] 相关认定 - 作废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6] - 监事会和法律意见书认为作废符合规定[8][9]
新劲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0 23:07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5月16日获股东大会通过[2] - 以248,425,230股为基数,预计派现24,842,523元,每10股派1元(含税)[2] - 按总股本249,788,349股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0.994542元[9] 权益分派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7日[5]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5月24日收市后在册全体股东[6] - 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2024年5月27日划入资金账户[7] -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 0.0994542元/股[9] 其他事项 - 公司将对2020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并披露[9] - 咨询地址为广东佛山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证券事务部[15] - 咨询电话为0757 - 66823006[15]
新劲刚: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5-20 20:24
公司信息 - 公司名称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 法定代表人为王刚[1] - 成立日期为1998年12月09日[2] 工商变更 - 2024年5月16日股东大会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议案[1]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换发《营业执照》[1] - 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49788349元[1]
新劲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6 20:15
会议出席情况 -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共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101,649股,占比20.5702%[5]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198,164股,占比18.9989%[5] - 网络投票股东35人,代表股份3,903,485股,占比1.5713%[5] -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73,775股,占比2.1631%[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49,670,392股,占比97.1992%[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942,518股,占比73.3659%[1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弃权909,628股,占比1.7800%[13]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反对597,759股,占比11.1236%[17]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49,718,492股,占比97.2933%[20] - 《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反对686,189股,占比14.4422%[21] - 中小股东对相关议案表决中,同意3866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9492%[25] - 总表决《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496180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0968%[26] - 中小股东表决《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3890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3921%[27] - 总表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49479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8263%[28] - 中小股东表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3751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8194%[29] - 总表决《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49670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1992%[30] - 中小股东表决《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39425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3.3659%[31] - 总表决《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496608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1806%[32] - 中小股东表决《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39330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3.1891%[33] - 总表决《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及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同意49630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1220%[34]
新劲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20:15
嘉源萧一峰(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8 号合景国际金融广场 1500 中国·广州 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深圳SHENZHEN·香港HONG KONG·广州GUANGZHOU·西安XI'AN 致: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萧一峰(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343 嘉源萧一峰(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新劲 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 ...
新劲刚: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5-06 18:2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公司拟使用不 低于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00 元/股(含),回购的 公司股份将用于出售,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