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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3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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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30062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7-31 20: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 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五条 非经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发行申请文件中承 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第六条 公司董事 ...
新劲刚(3006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31 20: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选举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 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 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 ...
新劲刚(30062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31 20: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并根据《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 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 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
新劲刚(3006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31 20:0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特制定本制度。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发表审核意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 ...
新劲刚(300629)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31 20:0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 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
新劲刚(300629)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07-31 20: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公司法》《民法典》《股票上市规则》《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
新劲刚(3006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31 20: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 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 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制 度第三条规定的形式对外进行投资的、涉及公司资产发生产权关系变动的并以取 得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 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 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 ...
新劲刚(30062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31 20: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即公司依法设 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 50%以上股权/ 股份的公司;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 比例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 比例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 ...
新劲刚(30062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31 20:0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 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 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
新劲刚(3006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20: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并公告。 第五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