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3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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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于友达)
2024-04-26 19:12
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按时参加[2] - 2023年公司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均按时参加[3] 沟通交流 - 2023年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合规交流[4] - 2023年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解答问题[6] 无提议情况 - 2023年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8]
杭州园林: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4-04-26 19:12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 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 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 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 2023 年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 3 名监事吴新、铁志收、郑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主持,会 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暂停受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 3 名监事吴新、铁志收、郑伟出席 ...
杭州园林: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6 19:12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309,303,307.70 元,同比下降 52.90%;营业利 润 8,620,195.02 元,同比下降 66.79%;净利润 8,789,235.34 元,同比下降 22.27%;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42,348.29 元,同比下降 17.38%。资产总额 1,091,699,518.23 元,其中流动资产 785,171,743.87 元,非流动资产 306,527,774.36 元。负债总额 550,244,595.84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541,454,922.39 元。 负债主要构成项目为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它们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44.51%、 2.60%。负债方面变动较大的是应付账款,其较上一年末减少了 141,787,948.31 元, 降幅 22.59%。 所有者权益主要构成项目为股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它们分别占资产总 额的 12.13%、11.75%、21.45%。所有者权益方面变动较大的是盈余公积,较上一 ...
杭州园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9:12
业绩总结 - 2023年立信业务收入50.01亿元[2] 人员数据 - 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278名、注会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2] 业务数据 - 2023年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 审计相关 - 2023年续聘立信为审计机构获多会通过[2][5] - 2024年审计委通过公司2023年报议案[5] - 立信对公司2023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4]
杭州园林: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志华)
2024-04-26 19:12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刘志华,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开始担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任职以来,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杭州园林设计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董事会、0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通过现场方式 按时参加,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职责。本人在参加会议前,均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会议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发表明确意见,并就有表决权 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 ...
杭州园林: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沈雨)
2024-04-26 19:12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按时参加[2] - 2023年召开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均按时参加[3] 交流沟通 - 2023年独立董事就财务和合规与内部审计及事务所充分交流[4] - 2023年独立董事通过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沟通[7] 提议情况 - 2023年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及聘用或解聘事务所情况[9]
杭州园林: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9: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 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明华 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 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 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4-005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 2023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2023 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 司法》和《 ...
杭州园林: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9:09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4-005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 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 公 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
杭州园林: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4-22 16:18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4-004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 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度财政扶持款的通知》,同意将财政扶持款 320 万元 划拨到公司。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补助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8.30%。 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具有可持续性。上述补助款 320 万元已于近日划拨至公司账户。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的规定将此项补助确认为当期收益。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与收 ...
杭州园林_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03-20 14:04
北 京 市 尚 公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园 林 设 计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业 板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之 补 充 法律意见书 (一)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S&P LAW FIRM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 3 层 邮编:100006 Add: 3\F Beijing Tower, No.10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China Postcode: 100006 电话(Tel):(8610)65288888 传真(Fax):(8610)65226989 4-1-1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杭州园林"或"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申请创业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