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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30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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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8 22:08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 负责人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 当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负 责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 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应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 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并评估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能力、 独立性、及时性,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财 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
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8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 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 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 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 ...
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08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情形;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 ...
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8 22:08
信息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后60日内,总经理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和投融资情况[3] - 会计年度结束后60日内,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事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审计安排 - 独立董事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3]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3] - 年审前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3]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议年报前安排见面会[4] 年报审查 - 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审查召开程序[5] - 独立董事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陈述理由并披露[5] - 对年报事项有异议,经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5]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披露前15日和业绩快报披露前5日,独立董事及关联方不得买卖股票[6] 记录存档 - 与年报工作相关沟通书面记录,公司存档保管[6]
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8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有关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 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 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的审 ...
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0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提前二天[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可通讯表决[12] 其他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等可列席[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十年[1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8
信息披露规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义务,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2]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并报送注册地证监局[5][6]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业绩预告与修正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业绩预告[16] - 公司预计实际数据与业绩快报披露的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报告期盈亏性质、期末净资产发生方向性变化的,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39] 重大事项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相应数据一定比例或金额时应及时披露[29] - 被担保人出现未履行还款义务、破产清算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31]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达到一定金额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2][33]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及时披露[36] 公司决策与公告 - 公司股东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具体内容,并于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分配方案实施公告[40] 债券相关披露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股份数累计达到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或未转换的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46] - 公司应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约定付息日、期满前、开始转股前等时间节点按要求披露相关公告[47] 人员与部门职责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证券部是日常工作部门[57]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监督[58] 保密与交易限制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70]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7]
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8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2] - 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2] 信息披露要求 - 相关人员应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3] 责任追究 - 实行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 证券法务部收集资料并提处理方案[3] 差错范围与处理 - 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违规等[5] - 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不同处理不同[6][7][9]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0]
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8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 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 ...
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08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 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 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 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孚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 任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 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 董事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