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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蓝软件(30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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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蓝软件(300663) -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9 03:09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12月1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2] - 2024年1月4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获股东大会批准[3] - 2024年3月1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3] - 2024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4] 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2025年4月27日作废494.1875万股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 - 60人离职导致9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5] - 未达业绩考核目标合计作废395.1875万股[6] 作废影响与合规性 - 作废对财务等无实质影响,不影响计划实施[7] - 监事会同意作废,认为合规且不损害股东利益[8] - 律所认为作废已获授权,符合规定[9]
科蓝软件(300663) -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9 02:42
审计相关 - 审计公司对科蓝软件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5]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7日[10] 内控情况 - 科蓝软件于2024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9] - 内控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8] 责任说明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责任[6] - 注册会计师发表内控审计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7]
科蓝软件(300663)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9 02:4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5】001101125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蓝软件)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审 计 报 告 大华审字【2025】0011011258号 | | | 目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7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 ...
科蓝软件(30066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02:42
资金往来 - 2024年10月28日科蓝融创向公司无偿提供借款1000万元[2][6][7][13]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向科蓝融创转回1000万元归还借款[7] - 科蓝软件需偿还兴业银行流动资金借款1.15亿元[6] 关联交易 - 2025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追认关联交易事项[9][10][12] - 2025年4月15日公司首次告知保荐人关联交易并拟追认[13] 其他数据 - 周旭红持有科蓝融创38.5082%股权[4] - 截至2024年9月23日科蓝融创股票资金账户余额1086.022393万元[7] - 科蓝融创出资额为214.416048万元[4]
科蓝软件(300663) -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9 02:42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 001100495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蓝软件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科蓝软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
科蓝软件(300663) -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29 02:42
业绩审计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科蓝软件2024年度财报,2025年4月27日签无保留意见报告[4] - 事务所就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核对未发现重大不一致[5][6] 资金情况 - 多家关联公司有资金占用,列示各公司期初、累计、偿还及期末余额[10] - 湖南蓝谷、南京公司有其他应收款等非经营性往来金额[1][2] - 总计金额分别为50378.40、24419.18、48671.85、26125.74[4]
科蓝软件(300663) -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9 02:42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5】001100495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录 | 页 | 次 | | --- | --- | --- | --- | | 一、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1-2 | | | 二、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 1-2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5】0011004952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 ...
科蓝软件(30066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9 02:4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67 号文)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94.6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494,600,000.00 元(大写:肆亿玖仟肆佰陆拾万元整)。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615,349.07 元(大写:肆亿捌仟伍佰陆拾壹万伍仟叁 佰肆拾玖元零柒分)。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61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4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81.00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043.18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5,276.89 万元(包含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
科蓝软件(300663)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9 02:41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蓝软件")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北京科蓝软 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科蓝软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