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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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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4 19:51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20.77亿元,同比增长10.36%[3] - 2023年净利润2.47亿元,同比增长15.95%[16] - 2023年营业利润3.76亿元,同比增长30.95%[16] 财务指标变化 - 2023年末货币资金3.77亿元,较期初减少58.34%[6]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1.24亿元,较期初增加100%[6] - 2023年末固定资产8.14亿元,较期初增加85.87%[6]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896.92万元,同比减少62.2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354.07%[20][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49.64%[20][21] 其他项目变动 - 库存股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87.67%[13] -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去年增加221.58%[15][1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较去年减少100%[15][18]
鹏鹞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易平)
2024-04-24 19:5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董事会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9] - 2023年董事会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1] - 2023年董事会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2] 独立董事意见 - 2023年独立董事就多项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6][7] - 2023年独立董事与审计部门、会计师有效沟通[13] 报告披露情况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及公告[18] 其他事项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19] - 2023年年度报告关联交易定价合理[20] - 报告期内无收购等相关事项[21] -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23]
鹏鹞环保: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4 19:51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5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1、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确保公司充足的流动资金,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主要用途如下: | 序号 | 授信金融机构 | 2024 年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 | --- | --- | --- | | 1 | ...
鹏鹞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24 19:51
一、关于《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二、关于《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与考 核方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鹏鹞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2 人,实到独立董事 2 人,独立董事 钱美芳女士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就以 下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薪酬水平与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考核办法的 规定。公司制定的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 ...
鹏鹞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美芳)
2024-04-24 19:5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2][4] - 2023年董事会召开三次审计、一次战略、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9][10][11] - 2023年董事会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2]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2023年现场出席董事会4次,通讯参会4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2][4] - 2023年独立董事对多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征集委托投票权[5][6][16][23] 公司运营相关 - 公司2023年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按时披露报告[17][18] - 2023年聘任公证天业为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19][20] - 报告期内无承诺变更豁免、收购或被收购事项[21][22]
鹏鹞环保: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4 19:5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8 号)核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4,377,682.00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64,377,682.00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64,377,682 股,每股发行价格 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2 元,扣除本次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884,905.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115,092.4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64,377,682.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25,737,410.46 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收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划转的实际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7,800,000.00 元(含增值税),实际 转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92,199,998.12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将人民币 210, ...
鹏鹞环保: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19:5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2.5787126127亿元[1] - 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4.2467540258亿元[1] - 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4894.599823万元[1] 利润分配 - 以7.32516261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元现金红利[2] - 利润分配预案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鹏鹞环保:关于2024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19:51
担保情况 - 2024年度拟新增担保总额不超70000万元[1] - 为中铁城乡等四家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1] - 截至公告日实际担保余额51095.90万元,占比12.01%[21] - 本次审议担保额度70000万元,占比16.45%[21] 被担保公司数据 - 中铁城乡资产负债率85.53%,2023年净利润 - 61.55万元[5][6] - 盘锦鹏鹞资产负债率105.89%,2024年1 - 3月净利润 -870.62万元[5][11] - 泗县鹏鹞资产负债率68.52%,2024年1 - 3月净利润 -4.29万元[5][13] - 沅陵鹏鹞资产负债率46.71%,2024年1 - 3月净利润122.38万元[5][15] 股权信息 - 公司持有泗县鹏鹞51%股权,认缴1785万元[12] - 公司持有沅陵鹏鹞70%股权,认缴6015.75万元[14] 其他公司出资信息 - 正道(宜兴)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认缴4800万元,占比70.5882%[10] - 洛阳康纳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390万元,占比78%[10] - 临海市广聚木业有限公司认缴45万元,占比90%[10]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24] - 备查文件含董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审核意见[22]
鹏鹞环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4 19:51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5]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4]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6] - 承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6]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8] 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4]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肯定提交审议,否定则改聘[4] 时间要求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7]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6]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开展[3]
鹏鹞环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4 19:51
会议通知与提议 - 公司应提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紧急情况可豁免[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召开与主持 - 专门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4] 职权行使与审议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审议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4] - 会议应制作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5] 其他要求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6] - 出席董事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