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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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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4-09-03 17:56
股票回购 -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万股,占总股本0.01%[4] - 2023年10月26日,限制性股票回购价调为2.5653094元/股[5][7] - 更正后回购价为2.4253094元/股,价款242,530.94元[4][10][13] 权益分派 - 2024年半年度拟10股派0.6元,以732,516,261股为基数[5][8] - 2023年度10股派0.8元,2024年7月30日完成分派[7]
鹏鹞环保: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9-03 17:56
激励计划 - 2023年2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0] - 2023年2月对拟激励对象公示,监事会发布核查意见[10] - 2023年2月27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相关议案[11] 回购与分红 - 2023年10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为2.5653094元/股[13] - 2024年6月28日每10股派0.8元,7月30日完成分派[13] - 2024年8月27日每10股派0.6元[13] - 权益分派后回购价调为2.4253094元/股[14][17] 股票处理 - 回购注销离世激励对象10万股限制性股票[16] - 回购价款242,530.94元(利息另计)[17] 其他事项 - 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符合规定[19] - 已获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0] - 需信息披露、办理注销登记等事宜[20]
鹏鹞环保: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8-28 18:41
业绩数据 - 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161,174,802.22元,母公司净利润 - 36,070,875.46元[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2,585,850,204.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净利润434,025,584.54元[6] 权益分派 - 2024年半年度以732,516,26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元,总额43,950,975.66元[2][6][8]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0.578445元[2][14] - 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9月4日[9] - 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2024年9月4日划入资金账户[11] 其他调整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2.5053094元/股[14] 股本情况 - 公司现有总股本759,812,332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27,296,071股[2][6][8]
鹏鹞环保(300664)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7 15:58
投资风险 - 公司在新型环保装备、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治理、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市场推广和业务拓展存在进度及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1] - 公司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行业内细分领域的竞争对手众多,大型央企、地方国企、产业资本等通过项目投资、合作经营、兼并收购等方式进入该领域,行业竞争将更加严峻[2] 管理风险 -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及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更趋复杂,对经营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水平可能影响公司长远发展[3] 水处理质量风险 - 公司污水处理的进水主要来源于居民及工业企业所排放的污水,存在部分工业企业废水未经预处理超标排放的风险,不排除被环保部门通报或限期整改甚至行政处罚的风险[4]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规模还将相应扩大,如果外部经营环境、客户财务状况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发生大额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5] 公司优势 - 公司长期专注于环保水处理领域,提供一站式服务[22] - 公司水务投资及运营业务包括污水处理和供水处理[22] - 公司工程承包业务包括设计、咨询、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22] - 公司具备环保水处理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22] - 公司有机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业务涉及多种技术[23] - 公司业务主要以BOT、BT、TOT、PPP和委托运营等模式开展[23] - 公司BOT模式下建造阶段收益归类于工程承包业务,运营期间收益归类于投资及运营业务[23] - 公司BT模式下公司承担工程建设并获得回报[23] - 公司可提供环保水处理全产业链服务,包括技术研发、咨询设计、工程承包、投资运营、设备生产等[1] - 公司单体项目日处理能力普遍在5万吨以上,具有规模效应和成本控制优势[2] - 公司为国内最早从事环保水处理的企业之一,品牌知名度高,有利于市场拓展[3] - 公司资质齐备,有助于承接复杂大型项目,保证项目进度和运营质量[4] - 公司拥有专业技术团队和成熟的项目管理模式,能提供优质服务[5] - 公司管理体制健全,人力资源使用效率较高[6] - 政策及市场环境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7] - 公司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是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8] 财务数据 - 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亿元,同比下降33.78%[16] -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06.63万元,同比增长366.99%[16]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922,492,280.06元,同比增长4.43%[29]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为648,151,679.02元,同比增长12.22%[29]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为13,893,635.64元,同比增长16.63%[29] -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066,282.25元,同比增长366.99%[29] - 公司报告期内投资运营业务收入为404,139,138.85元,毛利率为56.17%[30] - 公司报告期内工程承包业务收入为343,253,022.06元,毛利率为8.93%[30] - 公司报告期内供水业务收入为107,021,401.13元,毛利率为74.74%[30] - 公司报告期内处于施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投资金额为7,496.92万元[32] - 公司报告期内处于运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营业收入为8,259.55万元[33] - 公司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为26,316,863.26元,占利润总额的12.51%[34] 资产负债情况 - 资产构成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等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35] - 负债构成中短期借款、合同负债、长期借款等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36] -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变动情况[37] - 公司资产权利受限情况[38]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6.41%[39] - 公司委托理财情况,未发生逾期未收回的情况[41] - 公司不存在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42] - 公司出售岳阳市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一期资产,增加净利润4776.20万元[43] - 公司资产出售定价原则为公允价值,不属于关联交易[43]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已全部过户,债权债务未全部转移[43] 重大事项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2,595,487.60元[4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8,331,840.60元[4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新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新设立全资孙公司鵬鷂(香港)發展有限公司和南通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4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出售非全资子公司东台市鹏鹞肥源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有限公司[4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出售非全资孙公司中科鹏鹞(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淮南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中鹏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徐州鑫之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注销全资子公司新疆鹏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现金分红43,950,975.66元[52]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53] - 公司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78万股[54] - 公司已完成前述1,17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54] 环保指标 - 2024年上半年度COD排放量282.80吨、NH3-N排放量14.09吨、TN排放量226.43吨、TP排放量3.16吨[57] - 2024年上半年度COD排放总量≤1000.25t、NH3-N排放总量≤100.03t、TN排放总量≤300.08t、TP排放总量≤10.01t[57] - 2024年上半年COD排放量489.000吨、NH3-N排放量22.895吨、TN排放量228.697吨、TP排放量5.474吨[57] - 2024年上半年COD排放总量≤1358.5t、NH3-N排放总量≤136.85t、TN排放总量≤410.55t、TP排放总量≤13.685t[57] - 2024年上半年度COD排放量81吨、NH3-N排放量2.08吨、TP排放量1.51吨、TN排放量70.95吨[57] - 2024年上半年度COD排放总量≤455t、NH3-N排放总量≤45.5t、TP排放总量≤4.55t、TN排放总量≤136.5t[57] - 2024年上半年度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排放总量[59,60] - 2024年上半年度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放总量[60] - 2024年上半年度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白竹)、(白水)排放总量[60] 社会责任 - 公司污水处理厂保持良好运行,为当地水环境的改善及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62] -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旗下各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相关排放标准以内[61] - 公司持续做好保供水、治污水的公共服务保障,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政府履行职能,彰显企业担当,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63] - 公司在取得发展的同时,连续资助地方困难户,积极参加慈善捐助等公益活动,不忘扶贫助学、回馈社会、感恩社会[63] 诉讼情况 - 公司诉讼案件涉及金额合计约5.5亿元[66][67][68][69] - 公司部分诉讼案件已经判决或调解[66][67] - 公司部分诉讼案件仍在审理中[66] - 公司部分诉讼案件已经撤诉[69] - 公司部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已经终结仲裁[68][69] - 公司部分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已经判决[69]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共5起,涉案金额合计2,292.51万元[70,71] 其他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处罚及整改情况[72]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72,73]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等重大关联交易[74,75,76,77,78]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托管、承包、租赁等重大合同[79,80] - 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对外担保3,000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49,509.65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1.47%[81,82] -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并于2024年3月8日披露实际控制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公告[85] - 公司子公司盘锦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液体燃料技改项目情况[86] -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于2024年7月5日完成股份回购注销[88] 股东情况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总股本为792,476,982股[91] - 公司前10大股东中,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7.34%[91,92] - 公司前10大股东中,陈明康、王勤芳、江苏金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胡健等个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5.66%[91,9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4,818.0721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6.08%[92]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洪春、王春林分别持有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80%、20%股权[92]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9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93]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94] 财务数据分析 - 公司资产总计为79.75亿元,较期初增加0.54亿元[99,100] - 流动资产合计为32.72亿元,较期初增加0.95亿元[99]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7.02亿元,较期初减少0.41亿元[100] - 负债总计为35.26亿元,较期初减少0.05亿元[99,100,1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3.15亿元,较期初增加0.60亿元[101]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2%,较期初下降0.3个百分点[99,100,101] - 公司
鹏鹞环保: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8-27 15:58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3年拟授予123名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345.00万股,授予价2.72元/股[3] - 截至2023年2月28日,123名激励对象新增出资6378.4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345.00万元,资本公积4033.40万元[6]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3年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30万股限制性股票[7][8] - 2024年4月24日,同意对47名激励对象116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连同之前15万股,合计1178万股[9] - 2024年7月23日,完成117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10] - 本次回购注销1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2.5053094元/股,价款250530.94元,占总股本0.01%[4] - 公司将回购注销离世激励对象1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2.5053094元/股,价款250530.94元(利息另计)[15] 回购价格调整 - 2023年10月26日,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回购价由2.72元/股调为2.5653094元/股[11][12] -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调为2.5053094元/股[13] 利润分配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73251626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元[12] 股本及限售股变化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759812332股减至759712332股[16] -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由11670000股减至11570000股,比例由1.54%降至1.52%[1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不变,比例由98.46%升至98.48%[17] 激励对象及限售股情况 - 原113人可解除限售460.80万股,剩余691.20万股未解除[18] - 现激励对象减为112人,可解除限售股数减为456.8万股,剩余未解除减为685.20万股[19] 相关审批情况 - 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财务和经营,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同意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20][21] - 律师认为调整和回购注销已获必要批准授权,尚需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关登记事宜[23]
鹏鹞环保: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7 15:58
|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淮南鹏鹞环 | | 其他应收 | | | | | | 非经营 | | 境科技有限 | 子公司 | | 884.66 | 70.40 | - | 955.06 | 暂借款 | | | | | 款 | | | | | | 性往来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鹏鹞环 境科技有限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 | - | 767.88 | 18.79 | 749.09 | 暂借款 | 非经营 | | | | 款 | | | | | | 性往来 | | 公司 | | | | | | | | | | 沅陵鹏鹞信 | | 其他应收 | | | | | | 非经营 | | 达水务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款 | 20.00 | 586.56 | - | 606.56 | 暂借款 | 性往来 | | 鹏鹞绿能 | | | | | | | | | | (宜兴)新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 | 320.80 | 241.47 | - | 562. ...
鹏鹞环保: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4-08-27 15:58
监管相关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2]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1次[2]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2] -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3次[3]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3] 培训计划 - 培训次数为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3] 重大事件 - 2024年2月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截至报告出具日被变更为取保候审,尚无明确调查结果[3] 合规情况 - 公司在信息披露、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等多方面均未发现问题[4][5] - 公司及股东关于流通限制、信息披露等多项承诺均已履行[6]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无保荐代表人变更、监管措施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报告[7]
鹏鹞环保: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8-27 15:58
业绩总结 - 2024年半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161,174,802.22元[1]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 36,070,875.46元[1] 利润分配 - 以732,516,26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元(含税)[2] - 独董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均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4]
鹏鹞环保: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27 15:58
激励计划 - 2023年2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1] - 2023年2月对拟激励对象公示并发布核查意见[11] - 2023年2月27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2] 回购调整 - 2023年10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调为2.5653094元/股[14] -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为2.5053094元/股[15] 权益分派 - 2024年以732,516,261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0元[14] 回购注销 - 回购注销离世激励对象10万股限制性股票[18] - 回购价款250,530.94元(利息另计)[19] - 用自有资金回购[20]
鹏鹞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5:58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7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 方式向公司全体 3 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公司 110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 平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