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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赋科技(30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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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拟向实控人刘杨定增募资不超3亿元
智通财经· 2025-12-14 16:49
公司融资计划 - 中环环保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1] - 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刘杨先生发行股票 [1] - 发行价格为6.85元/股 [1] - 发行数量不超过4379.562万股 [1]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 [1] 资金用途 -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1]
中环环保(300692.SZ)拟向实控人刘杨定增募资不超3亿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2-14 16:49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1] - 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刘杨先生 [1] - 发行价格为每股6.85元人民币 [1] 发行方案细节 - 计划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79.562万股 [1]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1] - 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1]
中环环保:拟向特定对象增发募资不超过3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4 15:57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1] -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杨先生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约4380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本的9.51% 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1] - 发行价格为6.85元/股 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 扣除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2024年1至12月 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 水处理行业占比50.27% 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占比30.75% 工程建造行业占比18.93% 其他业务占比0.05%[1] - 截至发稿 公司市值为41亿元[1]
中环环保:拟定增募资不超3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2-14 15:51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刘杨定向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4379.56万股 [1]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1] - 募集资金净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1]
中环环保(300692)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025-12-14 15:45
业绩数据 - 2022 - 2025年1 - 9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1532.16万元、12971.11万元、15353.11万元和10826.13万元[1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为112454.04万元[13] 股票发行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11] - 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刘杨先生,且不超过35名[16][17][25] - 发行价格为6.8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19][26] - 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0%[31] -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28] 发行影响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杨认购将提升控股比例维护控制权稳定[9] - 发行将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7] 未来展望 - 依托优势关注生物医药研发服务等投资机会,培育新利润增长点[10] 发行流程 - 发行相关事项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33] - 发行事宜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方可实施[34] 其他事项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19][26]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31] - 公司不属于需惩处的失信企业范围[31] - 股东会审议发行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36]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相关董事回避表决,临时股东会表决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36] - 公司就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38] -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做出承诺[38] - 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9] - 发行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39]
中环环保(300692)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14 15:45
股权结构 - 刘杨间接控制公司股票70,541,359股,占总股本15.32%[5] - 北京鼎垣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5,794,137股,占总股本9.95%[5] - 发行后刘杨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22.68%[5] 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43,795,62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9.51%[5] 关联公司 - 北京赛赋医药研究院刘杨控制比例36.36%,注册资本641.67万元[9] - 天津鋆鼎康健刘杨控制比例100%,注册资本1,500万元[9] - 新余万水千山刘杨控制比例100%,注册资本110万元[9] - 新余仁弘刘杨控制比例100%,注册资本10万元[9]
中环环保(300692) -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14 15: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文件所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注册,预案所述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注册 的方案为准。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5-094 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 ...
中环环保(300692)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5-12-14 15:45
发行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为6.8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80%[8]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795,62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9.51%[8]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10] - 发行对象刘杨拟现金全额认购,构成关联交易[8] - 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8] - 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11] 财务数据 - 2022 - 2025年1 - 9月财务费用分别为11,532.16万元、12,971.11万元、15,353.11万元和10,826.13万元[6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12,454.04万元[6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2.25%[93] - 2025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60.05万元,扣非净利润为7,782.41万元[143] 股权情况 - 预案公告日总股本为460,360,309股[143] - 截至预案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刘杨间接控制公司70,541,359股股份,占总股本15.32%[40] -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上限测算刘杨控制比例将为22.68%[40]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122][126] - 2022 - 2024年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2108.75万元、1657.82万元、1244.80万元,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2.32%、15.36%、21.00%[117] 未来展望 - 发行完成后,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79] - 短期内财务指标可能下降,有助于提升长期盈利能力[84] - 公司拟采取措施填补摊薄即期回报[150][152][153][154]
中环环保(30069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4 15: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667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42,375.2983万元[9] - 2015年4月29日由安徽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15] - 发起人张伯中持股46.00%,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8.00%,合肥中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6.00%[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42,375.2983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30][31]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六种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处理[41][4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78][79] - 董事会可聘任1名名誉董事长,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无最终决策权[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相关提议[88]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8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9]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公司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1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15]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年度股东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1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1][122][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8][129][13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中环环保(300692) -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5-12-14 15:45
| 证券代码:300692 |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 公告编号:2025-09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46 | 债券简称:中环转 2 |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 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 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 (一)影响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