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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赋科技(30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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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30069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10 16:32
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 独立董事职责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 -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等[2] - 审查年报相关程序和资料[3] -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3] - 签署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3] 决策流程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 沟通协调 - 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与相关方沟通[4] 保密义务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4]
中环环保(300692)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12-10 16:32
承诺制度规范 - 制度规范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3] - 承诺事项应有明确履约时限,不得用模糊词语[3] 承诺履行要求 - 相关方作出承诺前应分析可实现性,需审批应明确披露及补救措施[4]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5] 违规处理与变更 - 违反承诺,公司董事等应要求担责[5]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特定情形可变更[5] 特殊情况规定 - 收购人承接原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受让方遵守原承诺[7] - 追加股份持有期限承诺,2 个交易日内通知并公告[8]
中环环保(30069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10 16:32
担保定义 - 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3] 决策审批 - 对外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为关联方担保需反担保[4] - 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按规行使,超权限报股东会[8][9] - 提交董事会审议需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按程序执行[9] -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须经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批事项须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部分2/3以上[1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独立意见[10] - 提供反担保比照担保规定执行[11] - 担保合同具备法定内容,未经批准不得越权签订[13]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3]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需及时披露[20] 定期核查 - 董事会对担保行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核查[22] 催款通知 - 被担保企业债务到期前1个月,投融资部门发催款通知单[30]
中环环保(3006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0 16:3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1] 报送要求 - 特定人员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23] 披露执行 - 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财务部门配合[24] 披露时点 - 特定时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17] 重大事件披露 - 难以保密等情况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7] - 已披露重大事件进展变化分阶段披露[18] - 子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19] 信息发布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需部门核对等多环节[29] 异常情况处理 - 证券异常交易等情况了解并澄清披露[26]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经多环节编制、审核、披露[30]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门草拟等[31]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等[31] 重大信息处理 - 重大信息审定、审批后在指定媒体披露[32] 保密责任 - 董事长等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5] 财务信息披露 - 披露前执行内控制度,财务总监为第一负责人[38]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并报告内控制度[38] 暂缓与豁免披露 - 拟披露信息可申请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40] - 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40] 档案管理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3] - 董监高履职情况记录由证券部保管[44] 文件行文 - 以公司名义行文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文件由证券部保管[44] 责任追究 - 董高对信息披露负责,履职尽责除外[4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履职,发现问题提建议[46] - 人员失职致违规追责[46] - 部门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理责任人[46] - 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检查制度并追责[46] 时间定义 - “及时”指2个交易日内[4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生效实施[48] - 制度发布于2025年12月10日[49]
中环环保(3006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0 16:3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发布[1] - 管理遵循合规等原则[3][4] - 沟通内容涵盖多方面[5][6] - 多渠道开展管理工作[7] - 董秘和证券部门负责相关事务[11] - 人员需具备素质技能并定期培训[12] - 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4]
中环环保(3006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0 16:3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含本公司)[5]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相关处罚或谴责者不得担任[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3]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独立董事履职与职权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7]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资料保存与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28]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2] 公司支持措施 - 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7]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8]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9] - 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为独立董事投保董事责任保险[41]
中环环保(30069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75.2983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2375.2983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用途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等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况,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75]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84] 利润分配与审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0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6]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 公司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29]
中环环保(30069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2-10 16:32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资金审批和支付按规定执行,防非正常资金占用[6]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无论数额大小需股东会审议[6] 资金占用防范 - 董事会负责防范,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8][10] - 审计委员会日常监督,财务总监监控资金[10]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1] 违规处理 - 违规占用制定清欠方案,占用方担赔偿责任[11][13]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资金以现金清偿[13] - 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董事会追究责任[14]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制度由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2月10日发布[18]
中环环保(3006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0 16:32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需报告重大信息时应履行信息报告义务[18] 信息管理机构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管理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4]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诉讼报告标准 - 诉讼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0] 股东股份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被质押、冻结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2] 股票交易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提前三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2] 重大信息预报 - 公司各部门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预报重大信息[14][15] 特殊情况报告 - 重大事项涉及签署意向书或协议,内容或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等应及时报告[15]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过户需及时报告相关情况[15] 报告时间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联系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6] 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8] 资料报送要求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定期报告内容资料[18] 责任人要求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并报证券部门备案[19] - 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等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19] 保密要求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并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价格[19] 培训要求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沟通和培训[19] 责任追究 - 重大信息瞒报等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规由其担责,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0]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22] 制度解释与生效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2] 制度发布 - 制度由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23] - 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23]
中环环保(30069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12-10 16:3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规程相关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 制定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