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30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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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9 23:1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万马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9 23:1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 ...
万马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3-29 23:1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5日[3]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00 - 12:00、13:30 - 18:00[7] 投票信息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2]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698",投票简称为"wm投票"[13] 议案相关 - 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18] -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18] -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8]
万马科技: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29 23:18
万马科技 公司章程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年3月 万马科技 公司章程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长及董事长议事程序 第四节 独立董事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万马科技 公司章程 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上市特别规定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其他事项 第十四章 附则 万马科技 公司章程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
万马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9 23:18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业务收入39.35亿元,审计业务29.34亿元,证券业务8.89亿元[2] - 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4.62亿元[2] 人员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3]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会超660人[3] 决策事项 - 2023年4月25日多会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议案,5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聘期一年[5][6] - 审计委员会沟通2023年度审计预审情况,通过年报及摘要议案[6][7]
万马科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23:1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 对公司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遵守诚信原则,尽职尽责, 认真履行监督权,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了企业规范运作。现将 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整体工作情况回顾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年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52,067.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5%;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45.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9.63%;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7,165.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21%。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以及会议的提案、议案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
万马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9 23:1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024 年 3 月修订)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
万马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广华)
2024-03-29 23:18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3] 董事会会议意见 - 2023年4月25日第三届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多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7] - 2023年4月28日第三届十二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增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8] - 2023年5月17日第三届十三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对选举聘任议案发表同意意见[9] - 2023年8月25日第三届十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调整关联交易议案发表意见[9]
万马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29 23:1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 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万马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23:1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郑梅莲、宋广华、严华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郑梅莲、宋广华、严华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