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30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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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科技(300784.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4319.1万元,下降4.46%

智通财经网· 2025-10-27 23:04
公司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88亿元,同比增长2.4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9.1万元,同比减少4.4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97.83万元,同比增长3.14%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7元 [1]
利安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4319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7:53
公司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3.88亿元,同比增长2.4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319万元,同比下降4.46%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77元,同比下降19.79%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约为31亿元 [2]
利安科技(3007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7:1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6]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披露[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披露[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披露[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经相关程序并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全体董事和高管,紧急且董事无异议时可随时电话通知临时会议[16]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2日发通知,不足2日会议顺延或经全体董事认可;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获全体董事认可[17] 会议举行及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9][20]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会议可通过多种通讯方式进行并决议[20]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1][22]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为关联人担保须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董事在规定情形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可形成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二分之一以上参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并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4] 会议记录及其他规则 - 董事会秘书应记录会议,内容包括日期、地点、议程、董事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等[24]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屏或录音,秘书应整理会议记录[25] - 秘书可按需做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25]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25] - 参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25]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5]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负责保存[2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6] - 本规则中“以上”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28] - 本规则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利安科技(30078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7 17:17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与预计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权限[15]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5] 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5] 董事会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豁免与免予义务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获赠现金等[17]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17] 交易限制与定价 - 高溢价等情况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7] - 不得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情形的关联交易审议[17] - 关联交易定价按国家定价等执行[19] 财务资助与股权权利 - 不得向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计算[20] - 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权利按不同情况确定计算标准[22] 公告与制度生效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5] - 关联交易公告包括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利安科技(3007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17: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等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3] - 证监会15个工作日审核任职资格和独立性[14]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避免过往任职时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超半数董事会会议[10][11] - 避免近三十六个月受其他有关部门处罚[11]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9] - 无近三十六个月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不良记录[9]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记录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5]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涉及独立董事披露事项及时披露[1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听取意见并反馈[28] - 按规定提供会议资料,可提延期[28][29]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1]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8] 独立董事报酬 - 报酬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9]
利安科技(300784) - 公司章程
2025-10-27 17: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发起设立,2024年1月11日注册,6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6万股[5]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23.76万元,股份总数为5623.76万股[6][12] 股权结构 - 发起设立时,宁波市哈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80%,李士峰和邱翌各持股10%[12] 股份规则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可拒绝并15日内书面答复[2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特定情形下为公司利益诉讼[28] 融资与交易决策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3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4] 担保与交易披露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5][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需及时披露[3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45]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48][4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7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8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0]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未来三年平均不低于25%[113] 审计与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1]
利安科技(30078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17:1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4]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 任期与会议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总经理办公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业务需要随时召开临时会议[14]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需提前两天通知应参会人员(临时会议不受此限)[14] -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4] 任职限制 - 有因贪污等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8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3][4] 职责与报告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多项职权[6][7]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具体工作,有协助工作等多项职权[11] - 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管理工作,有主管财务工作等多项职权[11] - 总经理应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一次[17]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5日内报告工作[17] 考核与奖惩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19] - 总经理任期内成绩显著,公司董事会可给予奖励[19] - 总经理任期内调离、辞职、解聘等,董事会决定是否进行离任审计[19]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董事会可给予限制权利、免除职务、经济赔偿处罚[19][22]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总经理组织制定或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本细则时间为2025年10月[24] 记录保管 - 总经理会议记录保管期不少于十年[15]
利安科技(3007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7 17: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可现场或通讯开会,必要时邀请人员列席[19][20] 审计职责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1] 审议事项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其他 - 成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13] - 工作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 公司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0]
利安科技(3007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7:17
制度目的与原则 - 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目的是完善治理结构等[4]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8]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9][11]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10] - 沟通方式有公告、公司网站等[11] 活动与披露 - 业绩说明会等结束后两交易日编制记录表刊载[13] - 公司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遵循公平等原则[18]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风险因素[19] - 情况变化致信息不实需及时更新[19] - 对未完结事项有持续完整披露义务[19] - 应披露信息须在规定媒体第一时间公布[19]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负责人[14]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年报编制等多项工作[16][17] - 其他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实施管理[19] - 未经授权和培训人员避免代表公司发言[19] - 减少代表对外发言人员数量[19] 其他 - 向员工宣传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17] - 安排渠道培训工作人员[19] - 规定刊登公司公告等信息的媒体[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利安科技(3007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7:17
董事离职披露与补选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离职手续与保密义务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12] - 董事及高管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其他义务不少于2年[1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4]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4]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