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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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3008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 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 1 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的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 ...
蓝盾光电(30086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4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公司党组织 | 3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43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47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48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
蓝盾光电(30086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 ...
蓝盾光电(3008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 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其中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 ...
蓝盾光电(30086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对子公司(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 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对外投资等。 第五条 公司 ...
蓝盾光电(30086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健全公司全面薪资管理 及落实有效激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市场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一)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的固定部分,根据任职年限、岗位 责任确定。该部分工资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与高级管理人员当月履职结果挂钩 评价,月度发放额度=基本年薪/12。 (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年度发放的部分,与公司 年度经营绩效和个人年度综合绩效相挂钩,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第六条 董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根 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 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 ...
蓝盾光电(30086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6 15: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辞职、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
蓝盾光电(3008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董事任期从选举其任职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
蓝盾光电(300862)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 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
蓝盾光电(30086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在报 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在 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 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