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蓝盾光电(300862)
icon
搜索文档
蓝盾光电(30086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开展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对象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8]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可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交流[7][12]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7]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有内部审核流程[10][11] - 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23] 业绩说明会与调研限制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5]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17] 活动记录与档案管理 -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7] - 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22] 部门职责与人员要求 -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为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20] - 各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20][12]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1] -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应组织员工进行知识培训[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 制度内容与相关文件抵触时董事会应及时修订[25]
蓝盾光电(30086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设负责人1人[5][6]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及问题[9]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内部审计检查频率 - 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10] - 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 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规定 - 工作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3] - 根据董事会部署制定年度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12] - 工作程序含确定事项、组成审计组等[13] - 督促责任部门整改违法违规问题并后续审查[13] 内部控制相关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5] - 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出具报告[15]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6] - 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16] 特殊情况处理 -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董事会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8] 奖惩措施 - 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18]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建议给予处分[18] - 处分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私等行为[22]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生效,抵触时修订[21]
蓝盾光电(30086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 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 ...
蓝盾光电(3008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委员补选规则 -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董事会需60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意见[10]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12] - 根据内部审计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2] - 督促整改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并进行内部追责[12] 报告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并说明[17] - 会议由2/3以上(含本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会议表决1人1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文件保存要求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10年[18] 审计委员会与内审部门关系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资料[15] -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内部审计报告评议,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相关事项[15] 工作细则相关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1] - 如与相关文件抵触,董事会应及时修订,抵触条款自动失效[21]
蓝盾光电(30086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评估审计披露[13]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2][15]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定价,无则执行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皆无则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无法确定则协议定价[8]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7]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7]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人日常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8]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和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影响股价时公司参照披露[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相同[22] - 制度与法律抵触,抵触条款失效按规定执行[23]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3]
蓝盾光电(3008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独立董事设置与任职要求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 补选应在60日内完成[12] 独立董事职权与会议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相关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13][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18]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每季度至少开1次[18] 各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行使监事会职权[17][18] - 战略委员会研究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建议[18]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与考核标准[19] 其他规定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2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蓝盾光电(30086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7月24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7万股,8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61.7902万元[6] - 整体变更设立时股份总数为4,625.4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1] - 已发行股份数为18,461.7902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东信息 - 铜陵永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476.50万股,持股比例53.54%[11] - 铜陵人和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706.77万股,持股比例36.90%[11] 股份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3] - 收购本章程规定情形的股份,部分需经股东会决议,部分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5] - 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用于其他特定情形的,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1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账簿等,公司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23]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相关机构应在30日内处理[25] -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0]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 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随时电话等通知[8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3] -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4]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特定非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7] - 若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当年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含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8]
蓝盾光电(30086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7] - 购买或出售资产按交易类型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且交易仅达特定标准可免于股东会审议程序[10] - 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交易标的要求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10]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且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0] 投资管理规定 -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3] - 重大投资项目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风险[14]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决定[11] - 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应制定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并限定投资规模[15]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等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5]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15] - 公司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状况[15] 投资处置情况 - 公司在合资或合作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等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16] - 公司在投资项目背离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16] - 公司对外投资的收回和转让等处置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16] 投资项目实施 - 总经理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发现问题可提议修改、变更或终止投资方案[18] -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组织验收评估和投后跟进[18] 投资监督检查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18]
蓝盾光电(30086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6 15: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健全公司全面薪资管理 及落实有效激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市场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一)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的固定部分,根据任职年限、岗位 责任确定。该部分工资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与高级管理人员当月履职结果挂钩 评价,月度发放额度=基本年薪/12。 (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年度发放的部分,与公司 年度经营绩效和个人年度综合绩效相挂钩,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第六条 董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根 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 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 ...
蓝盾光电(30086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6 15: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辞职、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