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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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20:17
财务资助决策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3][4] - 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4] - 控股子公司免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4]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5] 财务资助限制 - 使用超募资金偿债或补流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资助[4] 财务资助协议 - 提供财务资助应与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条件等内容[6] 财务资助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需公告相关内容[8] - 出现逾期未还款等情形应及时披露[9] 财务资助监督 - 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等工作[10]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合规性监督检查[10]
蓝盾光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蔚)
2024-12-13 20:17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蒋蔚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要求[7][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情形[10][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4]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2月12日[15]
蓝盾光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20:17
专户管理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5] - 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8]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8]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9]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9] 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9]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1]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4]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4]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最近披露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1]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1]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2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用途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7] 地点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蓝盾光电: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024-12-13 20:17
融资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3297万股,每股33.95元,募资总额111933.15万元,净额107695.14万元[1] 项目投入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多项目有承诺投资与累计投入金额[4] 项目进展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大气环境监测项目募集资金剩余25931.69万元[6] 项目决策 - 2024年12月1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大气环境监测项目[1][11] - 终止大气环境监测项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蓝盾光电:关于子公司增资引入投资者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12-13 20:17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11月蓝盾防务营业收入2461.26万元,营业利润205.61万元,净利润205.61万元[12] - 2023年度蓝盾防务营业收入587.13万元,营业利润 - 484.47万元,净利润 - 470.22万元[12] - 2024年11月30日蓝盾防务资产总额1637.66万元,负债总额1626.83万元,净资产10.83万元[12] - 2023年12月31日蓝盾防务资产总额5883.52万元,负债总额912.30万元,净资产4971.22万元[1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蓝盾防务拟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公司和新股东合计增资3660万元[5] - 增资后蓝盾防务注册资本由340万元增至4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100%降至37.5%[5] - 安盾科技、行致咨询、鲁爱昕增资后分别持股37.5%、20%、5%,安盾科技取得控制权[9][10]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向蓝盾防务提供1000万元借款,年利率3%,还款期三年[3] - 本次财务资助金额1000万元,利率年利率3%,期限三年,用于日常经营[15] - 蓝盾防务逾期还款按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15] - 新股东对1000万元财务资助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措施[16][18][19][20]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00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2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00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22]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22]
蓝盾光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曹春雷)
2024-12-13 20:17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曹春雷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7][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内无违规情形[10][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14]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4]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
蓝盾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20:17
董事会相关 - 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7名董事全出席[2] - 提名袁永刚等4人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4] - 提名于波等3人为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6] 蓝盾防务增资 - 蓝盾防务新增注册资本3660万元引入投资者,公司出资1160万元[9] - 增资后蓝盾防务注册资本由340万元增至4000万元,公司持股降至37.5%[10] - 公司曾向蓝盾防务提供1000万元借款,增资后形成财务资助[11] 项目与制度 - 公司决定终止“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测系统及数据服务建设项目”[13] - 多项制度修订议案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议案待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4][15] 股东大会 - 公司将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6]
蓝盾光电: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3 20:1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下午14:30开始,网络投票9:15至15:00[1]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5日[2] 选举信息 -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3][4][5] - 提案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 投票信息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6] - 网络投票代码350862,投票简称蓝盾投票[13] - 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选举票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4] 其他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00 - 16:30[7] - 会议联系人陆明霞,电话0562 - 2291110等[9] - 会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9]
蓝盾光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波)
2024-12-13 20:17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4-086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于波作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蓝盾光电: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20:17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 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 括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 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