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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3.12)
2023-12-05 19:12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exists0\exists\exists\exists\exists+\exists\exists$$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4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1)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第 1 页 共 10 页 页 第1条 为加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 "《股份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
杰美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12)
2023-12-05 19:12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的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 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1)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
杰美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12)
2023-12-05 19:12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ists0\exists\exists\exists\exists+\exists\exists$$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强化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杰美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3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应为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 1 页 共 6 页 的人士。 第4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或者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 数选举产 ...
杰美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
2023-12-05 19:12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3-089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 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1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 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585号)许可,公开发行人 ...
杰美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3-12-05 19:1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杰美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杰美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 号)许 可,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 股,发行价格 41.26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1,320,3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0,616,905.6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1,189,703,094.35 元。上 ...
杰美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05 19:12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3-09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修订 《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 | |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 除外: | | 份: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 合并; | | 合并;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 ...
杰美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19:11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3-08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由谌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 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 ...
杰美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5 19:1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 度及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 资理财的事项。 (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 ...
杰美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12)
2023-12-05 19:1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ists0\exists\exists\exists+\exists\exists$$ 第 1 页 共 11 页 第1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 资金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
杰美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12)
2023-12-05 19:11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ists0\exists\exists\exists\exists+\exists\exists$$ 第4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5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 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 1 页 共 13 页 第1条 为保证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 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