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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3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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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300912) - 关于取得E-mark认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5-11-03 15:4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获塞浦路斯道路交通部ECE - R122、ECE - R10证书[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获E - mark证书助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提升竞争力[2] 其他新策略 - 相关产品获证满足缔约国法规,具备准入资质[2]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1月3日[4]
凯龙高科(300912.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亏损2708.2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0-25 00:27
公司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42亿元,同比减少4.7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708.2万元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4538.96万元 [1] - 基本每股亏损为0.236元 [1]
凯龙高科(300912) -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5-10-24 20:21
股份回购 - 累计回购1,223,300股,占总股本1.06%,成交总金额14,706,128.50元[3] - 回购资金总额1200 - 2000万元,拟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2] - 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14.18元/股,最低成交价9.75元/股[3] 股份出售 - 拟出售不超1,223,300股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1.06%[2] - 出售实施期限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5] -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5] - 出售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 其他 - 2025年2 - 5月,部分董事和高管合计减持180,000股[9] - 本次出售计划实施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11] - 本次出售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和股权结构变化[6]
凯龙高科:拟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122.33万股
证券时报网· 2025-10-24 20:21
公司股份出售计划 - 公司计划在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 [1] - 拟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22.3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6% [1] - 股份出售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1]
凯龙高科(30091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20:1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280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11488.20万元,已发行股份11488.20万股[7][13] 股东与股权 - 设立时臧志成等股东持股及出资情况[12][13] - 董事、高管等股份转让限制[21] - 股东对决议的权利及诉讼规定[26][27] 公司治理 - 股东会、董事会职责及决议规则[35][56][73] - 董事提名、任期及组成规定[60][66][72]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提取及利润分配政策[92][93][96] 信息披露 - 年报、中报披露时间规定[92] 其他 -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规定[111][112] - 信息披露媒体指定[109]
凯龙高科(300912)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2025-10-24 20:18
制度目的 - 加强公司应急管理,减少突发事件损害,保障投资者利益[5] 突发事件类型 - 包括治理、经营、环境、信息类[7] 组织架构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突发事件管理及处置[13] - 信息披露临时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信息披露相关工作[14] 预警预防 - 各部门等责任人是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需定期检查汇报[16] - 预警信息由各责任人向领导小组汇报,重要信息需报董事长、总经理[18] 事件处理 - 发生突发事件后要及时上报政府部门并取得指导意见[20] - 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启动应急预案[20] - 治理类事件处置需约见大股东、协助查处案件等[23] - 经营类事件处置要了解财务状况、控制责任人员等[24] - 公司应提交处理意见,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26] - 对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影响的项目,公司应派负责人现场处理并上报情况[26] - 信息类突发风险事件,公司要了解情况、澄清不实信息、追查责任人等[27] 后续工作 - 突发事件结束后,公司要消除影响、评估效果并修订制度[27] - 公司经营管理层拟定善后处理意见,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27] 保障措施 - 公司各部门等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29] - 公司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管和评估应急保障资金使用和效果[31] 培训与总结 - 公司要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人员进行专业培训[31] - 公司应对危机损失和教训从四方面总结[33] 责任制度 - 突发事件处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有功者奖,失职者罚[35]
凯龙高科(30091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4 20:18
报告触发条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0]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并提交材料给董事会秘书审核评估[12]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需履行披露义务的应组织起草文件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审定,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批[12] - 董事会秘书将披露文件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12] - 报告义务人在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各方协商谈判、知道重大事项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2] 报告进展要求 - 报告义务人需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如决议执行、协议签署变更、获批否决等[13]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的需报告原因等,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4] 信息管理 - 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信息披露前不得泄漏信息、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1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信息收集报告工作,瞒报等导致问题追究责任人责任[14]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建立重大事项内部报告档案作为考核依据[1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凯龙高科(300912)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0-24 20:18
人员任期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于每月10日之前召开[9] 决策权限 - 总经理决策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限制[12] 报告要求 - 总经理应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14] - 总经理需根据董事会要求随时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14] - 日常经营问题,总经理应随时向董事长报告[14]
凯龙高科(3009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4 20:18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3] - 预计年度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1个月内预告[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信息披露规范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有异议应陈述理由[14][15] - 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证券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5] - 实际业绩与预告差异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5]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5]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7] 特殊情况披露 - 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并披露[18]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0] - 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应及时披露[21]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0][21] - 涉及公司收购等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1] 信息披露管理 - 证券投资部为信息披露日常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24]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24] - 独立董事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27]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真实性负责[28] - 定期报告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临时公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临时公告由证券投资部编制,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披露[30] - 重大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1]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33] 股东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达5%以上应配合披露[3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配合披露[34] 其他信息披露要求 - 已披露信息有误等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6] - 信息可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38][39]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信息须经审核并报董事长同意[46] - 向特定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46] - 存在对外报送信息违规应在披露年报后10个工作日备案[46] 投资者关系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8]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括参与人员等信息[48] 文件保存与责任承担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54] - 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信息报告责任[55] - 下属企业报送信息难保密应事先通知并及时报送[55]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索赔[57] - 部门或下属公司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8]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60]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60]
凯龙高科(30091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4 20:18
内部审计规范 - 内部审计工作手册需规范审计程序并严格执行[7]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相关事项进行一次检查[11]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 审计计划至少每年制定一次[16] 工作范围与风险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2] - 规范内部审计需关注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等风险[6] 工作实施与责任 -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领导下递交工作报告[10]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审计控制需强化职责分工等关键方面控制[7] - 公司管理层对重大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21] 质量控制 -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包括督导、内部自我质量控制与外部评价三方面[26] - 内部审计机构自我质量控制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八项内容[26] - 内部审计项目自我质量控制包括指导执行审计计划等三项内容[27] - 内部审计机构应将内部自我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列入审计工作手册并检查[29] - 外部评价内容包括内部审计机构组织结构合理程度等五项[29] - 外部评价至少每五年实施一次[29] 其他 - 内部审计项目应按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实施,未遵循需解释说明[29]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10年[18] - 应加强内部审计问题纠正措施及效果的后续审计工作[19]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