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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3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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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4-08-23 19:11
减持计划 - 苟兴荣计划2024年4月30日后3个月内减持不超1,446,440股,不超总股本1%[2] 减持结果 - 截至2024年8月20日,苟兴荣累计减持1,446,425股,减持比例达1%,计划实施完毕[2] 持股变化 - 减持前持股7,269,540股占5.0258%,减持后持股5,823,115股占4.0258%[4] 减持详情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期间5月27日至8月20日,均价23.85元/股[5] - 减持价格区间21.38元/股至27.00元/股,股份来源为首发前已发行股份[5]
朗特智能: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15 16:47
舆情管理制度 - 制定制度应对舆情对公司股价、信誉及经营的影响[2] - 总经理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负责决策部署[3] - 证券部负责采集、分析舆情及跟踪股价[4] 舆情分类与处理 - 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有相应处理原则[5] - 一般舆情董秘和证券部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6] 其他规定 - 内部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董事会有权修订[11]
朗特智能(300916)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15 16:47
财务数据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9亿元,同比增长128.25%[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03.76万元,同比增长170.02%[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51.07万元,同比增长246.35%[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1.45万元,同比增长84.88%[1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7元,同比增长171.43%[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61%,同比增长3.96个百分点[11] - 总资产为18.07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41%[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6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25%[11] 行业地位 - 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为智能控制器制造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17] -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了智能控制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17] - 智能控制器的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汽车电子、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工业设备、智能建筑与家居、健康与护理等相对稳定和成熟的行业[17] -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智能家电控制、智能物联、储能领域有多项技术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17] - 公司产品定位中高端市场,在技术升级、产品研发、质量保证、交货速度等方面处于行业前列[17] - 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丰富的产品种类、充足的人员、优质的客户资源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17] 主营业务 -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18] - 公司的智能控制器主要运用于家用电器、汽车电子、健康护理、消费电子等领域[18] - 公司的智能产品系智能控制器的延伸,涉足储能、新型消费电子等领域[19] 经营模式 - 公司主要通过 OEM 和 ODM 模式开展经营[1] - 公司大量使用自动化设备,在柔性生产的机制下组织生产,实现高效的生产调度[8] - 公司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掌握了蓝牙、WIFI通讯技术、触控技术等多项智能控制技术[9] - 公司通过同步开发,大幅缩短项目立项时间,集思广益优化物料选型和工艺改进[10] 研发创新 - 公司拥有9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59项、外观专利20项[4] - 公司建立了全流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平均制程不良率在千分之三以内[5] - 公司通过参与客户定期研发会议和市场调研分析的方式,积极参与核心客户的产品方案研讨[6] 客户服务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制度,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7]
朗特智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15 16:47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于2020年11月20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了普通股(A 股)股票1,0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52元 ...
朗特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16:47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7位董事实到[2] 报告审议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审议合规,表决全票通过[3][4]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显示使用合规,表决全票通过[4][5][6]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7项子议案表决全票通过[6][8] - 子议案3.01、3.03修订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时间待定[8][9]
朗特智能: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15 16:47
业绩总结 -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1551.50万元[1][2][15] - 信用减值损失为 - 10292135.26元[4]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为 - 10456930.19元[7] -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为111626.86元[7] -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为53168.07元[7] - 资产减值损失为 - 5222908.34元[7]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为 - 5222908.34元[7] - 计提减值准备减少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551.50万元[15] 减值测试方法 - 公司以单项资产或资产组为基础估计可收回金额[13] - 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减记并计提减值准备[13] - 商誉按合理方法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13] - 减值测试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组合测试,再对包含商誉的测试[14] 存货计量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4] - 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相关成本、费用和税费[14] - 公司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跌价准备[14] -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因素消失,跌价准备在原计提金额内转回[14]
朗特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15 16:4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5][6] 交易限制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7]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监高不得买卖[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监高不得买卖[6] 收益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7]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诉讼[7] 股份锁定与解锁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8] - 上市满一年,董监高新增无限售按75%锁定,未满一年100%锁定[17]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锁,剩余额度内解锁,其余锁定[1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2] - 董监高买卖前通知董秘,买卖后二日申报并公告[14] - 董监高持股及变动达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5]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买卖追究责任,董事会实施[21] - 公司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报告或披露[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以其为准[2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6]
朗特智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2024-08-15 16:4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事项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10] - 拟发生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论金额大小都应报告[8]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时需报告[14] - 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少于3000万元时需报告[14] -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报告[1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报告[14]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报告[14] 股东与人员变动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需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2] - 公司董事长等人员辞职或变动,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变动需报告[11] 可转换债券投资者报告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发行总量的20%时,应在两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告[15] - 持有20%及以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所持比例每增减10%需履行通知公告义务[15] 责任与制度规定 - 信息披露违规致使投资者受损,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担责,相关人员负连带责任[24] - 报告人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5] - 制度中“以上”“超过”含本数[27]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信息当天不超24时[27] - 报告人通知方式包括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27]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制度修改须董事会审议通过[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7]
朗特智能: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8-15 16:47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修订并制定7项治理制度,含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1] 审议要求 - 募集资金等制度修订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股份等制度修订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新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朗特智能(3009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15 16:47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2][3]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2]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3]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3]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则[4]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造机会[5][63]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6]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6][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 公司的发展战略[21] -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21] -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21] -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21] - 公司的文化建设[21] -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21]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21] - 公司正在或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21] -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21]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方式 - 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21][22][23][24][25][59][97][98] - 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21][22][28][31][32][34][35][88][89][90] - 充分利用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25][97][98]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设置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43] - 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44]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应具备良好的品行、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45][4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制度建立、活动组织、诉求处理等[47][48][49] - 其他部门和员工应当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0][51]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活动规范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方式的对外信息传达[64][100][101][102] - 接待特定对象时应注意信息隔离,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60][72]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发生信息泄露时应及时公告并采取措施[104] - 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应承担责任[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