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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3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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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15 16:47
关联资金往来 - 2024年1 - 6月东莞朗勤电子往来累计发生及偿还均为185.72万元[2] - 2024年1 - 6月江西朗特智能往来累计发生及偿还均为5.29万元[2] - 2024年1 - 6月东莞朗特新能源往来累计97.72万元,偿还20.53万元,6月30日余额77.19万元[2] - 2024年1 - 6月百仕威电子(泰国)往来累计0.02万元,6月30日余额0.02万元[2] - 2024年1 - 6月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计发生288.75万元,偿还211.54万元,6月30日余额77.21万元[2]
朗特智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4年8月)
2024-08-15 16:47
人员职责规范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个人利益[2]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挪用资金和侵占财产[2]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公司商业机会,不得自营类似业务[3] 股份与会议规定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披露[10]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期间董事会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披露[10]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10] 董事会审议要点 - 董事会审议授权事项时,董事要对授权范围、合规性等审慎判断并监督执行情况[10]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事项时,董事要关注交易对公司财务和发展的影响[1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要关注交易必要性、定价政策等并遵守回避制度[11] - 董事会审议对控股、参股公司担保议案时,董事应关注股东是否按股权比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12] - 董事会审议涉及会计政策等变更议案时,董事应关注变更合理性及对定期报告会计数据的影响[12] - 董事会审议对外财务资助议案时,董事应判断资助合规性、被资助方偿还能力等[12] - 董事会审议出售核心资产事项时,董事应关注是否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13] - 董事会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董事应关注审批权授予及风险控制制度等情况[13] - 董事会审议证券投资等高风险事项时,董事应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及投资风险等[13] - 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时,董事应关注变更合理性和必要性[13] - 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董事应关注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主要数据波动原因[15] 人员报告与决策规定 - 董事发现公司经营重大问题或董事会决议涉嫌违法违规时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披露[17] - 董事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异议应声明并说明理由[18] - 董事长遇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审慎决策,必要时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20] 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监事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行为进行监督,可提出罢免建议[22] - 监事发现违规行为且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时,应向董事会、监事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22] -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遇特定情形及时报告[25] - 公司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形,总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26] - 高级管理人员应阅读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需说明原因[27] 其他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应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27]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应加强财务流程控制[27] - 财务负责人应保证公司财务独立,拒绝控股股东等侵占公司利益指令并报告[28] 规范说明 - 本规范未列明事项以《公司章程》为准,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30]
朗特智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15 16:47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 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按照相 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 事项发生时;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 ...
朗特智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15 16:47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3]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9]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0]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2] 协议与超募资金使用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4] - 三方协议中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6] 检查与审核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0]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一次[2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2]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22]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4]
朗特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16:4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日发出[2] - 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2] 审议结果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全票通过[4]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全票通过[6]
朗特智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4-07-30 20:54
股东持股 - 鹏城登高持股16,835,602股,占比11.64%[2][3] - 鹏城展翅持股6,077,050股,占比4.20%[2][3] 减持计划 - 鹏城登高和鹏城展翅拟减持不超1,446,440股,不超总股本1%[2][5]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5]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 股东承诺 - 上市36个月内股东不转让、不委托管理、公司不回购股份[6] - 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依规进行,违规所得归公司[6][8] 影响说明 - 本次减持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9]
朗特智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7-25 15:44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1065万股普通股,募资60193.80万元,净额53022.01万元[1] -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为0元[6] 监管协议要点 - 2024年7月1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余额为0万元[8] - 2024年7月12日,《五方监管协议》专户各币种余额均为0元[13] 公告信息 - 公告由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25日发布[20]
朗特智能(300916)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4 15:36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2] 非经常性损益 -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约800万元,主要源于政府补贴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3] 净利润关键指标变化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7500万元–8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89%–176.41%,上年同期盈利3075.19万元[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为6700万元–77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7.32%–253.18%,上年同期盈利2180.17万元[5] 营业收入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8.24%[6] 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消费类电子业务持续放量,增长显著[3] 业绩预告数据说明 -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业绩详细披露安排 - 2024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12]
朗特智能: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6-28 17:23
业绩总结 -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公开发行1065万股普通股(A股),发行价每股56.52元[1] - 截至2020年11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60193.80万元,净额53022.01万元[1]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5]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6月27日公司通过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监管协议议案[1][6] - 公司授权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监管协议事宜[1][6]
朗特智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6-28 17: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公司"或"上市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 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 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 票 1,06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52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止,公司 共募集资金 60,193.80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