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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相关委员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 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一条 为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 ...
天秦装备(3009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会指定公司财务部或证券部为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经办部门(以下 简称"经办部门")。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提 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 本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 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 ...
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 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 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 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
天秦装备(3009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系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下列信息: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 的 30%;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
天秦装备(300922)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母公司"系指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子 公司"系指母公司经对外投资持有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控制的所有关联 企业。 第三条 子公司的经营和投资应服从母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产业布局。子公司 应自觉接受母公司的检查与监督;针对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质疑, 子公司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四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设立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 理结构、内部控制和运行机制;子公司应参照母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企业 实际,建立系统、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章 对子公司管理方式 第五条 母公司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提案权、在股东会 上的表决权和提议召开子公司股东会的权利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提案权(包括提名董事、监事的权利)、 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和提议召开子公司股东会的权利等股东权利,应经母公司总 经理决定,《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经母公司提名由子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监事,对子公司独 ...
天秦装备(3009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 度中提及"披露"系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在符 ...
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并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 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情形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被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 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时,由董事会根据第三条至第五条规 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 ...
天秦装备(300922)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分红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秦皇岛 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且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2)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3)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 计额已达到公 ...
天秦装备(30092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建立规范、 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 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的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 或个人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证 券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等。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 ...
天秦装备(30092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秦皇岛 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 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公司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 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 署办公。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提名,董事长任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