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装备(3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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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 ...
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秦皇岛天秦装备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 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 董事的薪酬。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
天秦装备(3009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
天秦装备(30092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分工作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忠实、勤勉地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避免与公司和全体股东发生 利益冲突,在发生利益冲突时应当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第五条 ...
天秦装备(30092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 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 (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 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 ...
天秦装备(300922)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 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以上(包括两名)的董事时,应当 采取累积投票制,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 选入董事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 投票制。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 ...
天秦装备(3009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参照适用本规 范规定。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 规定执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其股东权利或者实际 控制能力操纵、指使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 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 ...
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 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 通知前,董事会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五) 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1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 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 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 ...
天秦装备(30092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6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9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45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6 | | 第十章 | 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49 |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50 | | | 第十二章 | 附则 50 | |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 ...
天秦装备(3009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