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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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绿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4-10-28 18:05
股本信息 - 2024年10月22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0202400股[1] - 截至公告披露日,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117855800股[1] 减持计划 - 高投发展拟减持不超6315400股,占比5.36%[1][3] - 减持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2月19日[3] - 减持目的为资产整合等,方式为集中竞价[2][3] 分红与市场表现 -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超年均净利润30%[7] - 减持公告前20个交易日有破发和破净情形[7]
华绿生物: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28 18:05
舆情管理制定 - 舆情管理制度于2024年10月28日经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通过[1] 舆情工作组织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部,涵盖多种互联网载体[5] 舆情分类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处理原则明确[6]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代表处置,重大舆情组长决策[7] 保密追责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保密,违规处理[9] - 公司可追究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媒体法律责任[10]
华绿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4-10-28 18:05
股权与资本变更 - 2024年10月22日,公司202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上市流通[1] - 公司注册资本由117,888,600元变更为120,202,400元[2]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020.24万元,股份总数为12,020.24万股[7]
华绿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8:0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2]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9票赞成[3] 股权与资本 - 2022和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0月22日上市流通[5] - 公司注册资本由117,888,600元变更为120,202,400元[5] 制度与章程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9票同意[5] - 审议通过建立《舆情管理制度》议案,9票同意[6]
华绿生物: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0-28 18: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1459万股,4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020.24万元[5]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1500万股[11] 股权结构 - 余养朝认购675万股,占股本45%[11] - 林灵认购285万股,占股本19%[11] - 黄玉琴认购285万股,占股本19%[11] - 陆广勤认购150万股,占股本10%[11] - 陈惠认购75万股,占股本5%[11] - 林霄认购30万股,占股本2%[11] 股份转让与收益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9] - 董监高任职12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0] - 董监高、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4]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符合条件股东可自行诉讼[24] 股份质押与交易审议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25]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股东大会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3]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4] 总经理与秘书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85] -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89]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95]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99] - 公司单一年度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01]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时提前30天通知[10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份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17]
华绿生物: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4-10-18 16:58
激励计划概况 - 激励计划授予涉及4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400万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43%[12] - 首次授予数量为329.80万股,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83%,占拟授予总数的82.45%[2] - 预留部分为70.20万股,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0.60%,占拟授予总数的17.55%[3] 归属情况 - 本次归属日为2024年10月22日,归属股票数量为888,6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75%,归属人数为34人[2][19]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3][15] 业绩条件 -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5]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9,622.14万元,较2022年增长32.55%,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16] 人员变动 - 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等待期内离职,作废12.90万股限制性股票[13][18] -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6.21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14][18] 价格调整 - 2024年5月20日,公司因权益分派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1.46元/股调整为11.26元/股[14] 资金与股份变动 - 截至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34名激励对象缴纳认购款10,005,636元,计入股本888,600元,计入资本公积9,117,036元[25] - 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为117,888,600股,新增888,600股,变动后为118,777,200股[27] 其他 - 公司2024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44,824,475.0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 0.3840元/股[27] - 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计算,2024年1 - 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摊薄[27] -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完成后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28]
华绿生物: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4-10-18 16:58
激励计划概况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4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43%[3] - 授予价格最初为10.68元/股,经两次利润分配调整为10.28元/股[3][13][15] - 激励对象共58人,授予权益总数400万股[11][12] 归属情况 - 本次归属日为2024年10月22日,归属股票数量142.52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1.21%,归属人数53人[2] -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9月29日,归属比例40%[16] - 因激励对象离职和放弃,合计作废25.58万股限制性股票[13] 人员归属明细 - 董事长余养朝本次归属16.00万股,占已获授的40.00%[19] - 董事钱韬本次归属5.60万股,占已获授的40.00%[19] - 董事江剑锋本次归属3.20万股,占已获授的40.00%[19] - 董事夏伟伟本次归属2.00万股,占已获授的40.00%[19] - 其他50名激励对象本次归属115.72万股,占已获授的36.22%[19] 资金与股本 - 2024年10月12日收到53名激励对象缴纳认购款1465.1056万元,计入股本142.5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322.5856万元[25] - 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为1.178886亿股,新增142.52万股后为1.193138亿股[27] 业绩相关 - 2023年营业收入99,622.14万元,较2021年增长72.33%,满足第二个归属期条件[17] - 2024年1 - 6月公司净利润为 - 4482.44750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 0.3840元/股[27] 其他 -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27] - 律师认为本次归属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28]
华绿生物: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0-10 17:5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2年8 - 9月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办理事宜[1][2][4] - 2022年9月30日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4] - 2023年10月9日第一个归属期授予118.86万股,完成登记上市[5] - 2024年10月9日作废9.70万股,两归属期累计作废13.50万股[1] 审议情况 - 2023 - 2024年多次会议审议调整授予价格等议案[5][6] 影响及合规性 - 作废部分股票不产生实质性影响[8] - 监事会、律所认为程序合规[9][10]
华绿生物: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0 17:5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法律意见书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本所、锦天城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本所律师、锦天城律师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 | | | | 律师 | | 公司、华绿生物 | 指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绿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 | 本激励计划、本次股权 | 指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 | 激励计划 | | 股票激励计划 | | 《考核管理办法》 | 指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限制性股票 ...
华绿生物: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10-10 17:53
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和归 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2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