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电科技(3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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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5-04-21 17: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作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 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1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扬电科技办公楼 3 楼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徐亦潇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扬电科技参与培训的相 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 ...
扬电科技(3010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1 17:19
合规相关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为2024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1] -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1] -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部门[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开一次会审议报告等[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审工作[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情况[2] -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3] 业绩与承诺 - 公司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比无明显异常[3] - 公司及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5] - 公司完全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6]
扬电科技(3010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1 17: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扬电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4,890,19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0.49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9,999,993.10 元。2023 年 7 月 12 日 ...
扬电科技(3010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1 17:19
合规与监管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2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8次[4] - 对上市公司培训1次,2025年4月18日,内容为新公司法[4] 承诺履行 - 公司及股东11项承诺均已履行[7][8] 市场扩张与并购 - 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2025年3月14日完成合并,存续公司为国泰海通证券[9] 处罚情况 - 2024年1月8日,国泰君安因债券受托管理问题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9] - 海通证券及存续公司交割后未因投行业务受处罚和监管措施[9]
扬电科技(3010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17: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就扬电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90,19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0.49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9,999,9 ...
扬电科技(301012) - 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1 17:19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4,890,190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509,999,993.10元,净额为503,702,926.88元[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7,046.81万元,直接投入项目金额4,231.7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99,000.00万元,赎回88,000.00万元,收益264.43万元,银行存款利息674.36万元,手续费支出0.32万元[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4,030.17万元,闲置理财产品未赎回余额11,000.00万元[11] 项目投入情况 - 募集资金净额为50370.29万元,本年度投入2656.74万元,累计投入26278.59万元[20] - 新型高效节能输配电设备数字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1163.41万元,投入进度43.44%,预计2026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 - 储能及新能源箱式输变电系列产品智能制造项目原承诺投资10300.00万元,调整后为9670.29万元,累计投入115.18万元,预计2027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000.00万元,投入进度100%[20] 其他情况 - 2023年7月,公司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12]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13] - 2023年12月,公司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金额7,046.81万元[14] - 报告期内公司未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4] - 2024年4月,公司同意用不超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4] - 因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额[22] - 募投项目因内外部因素建设进度延缓,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20] - 项目相关情况均无重大变化[20][22] -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专户,将按约定用途使用[22]
扬电科技(301012) - 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1 17:19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G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W[2025]E1140号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扬电科技董事 会的责任。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此页无正文,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
扬电科技(30101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17:19
关联交易情况 - 公司持有伊美飞公司51%股权,为联营子公司[1][6] - 2025年度与伊美飞关联交易预计3.028亿元(不含税)[2] - 2024年无关联交易业务发生[4] 交易审议与意见 - 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已通过董、监事会,待股东大会审议[3][11]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合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10] - 保荐机构对预计事项无异议,需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11]
扬电科技(30101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1 17:19
苏公 W[2025]A367 号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审 计 报 告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4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扬电科技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扬电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
扬电科技(301012) - 独立董事(郭民)2024年述职报告
2025-04-21 17:1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4]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0] - 2024年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3次[9] 其他情况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15] - 公司按时披露相关报告[16][17] - 2024年未发现关联交易等情况[18][19] - 2024年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21] - 2024年独立董事积极履职提高决策科学性[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