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电科技(301012)
搜索文档
扬电科技(301012) -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06-03 16:32
回购股份 - 2024年2 - 9月累计回购1,804,360股,占当时总股本1.27%,支付30,181,784.16元[2][3] - 2025年5月30日完成1,804,360股回购股份注销,占注销前总股本0.91%[2] 股本变动 - 注销后总股本由198,764,522股变为196,960,162股[2][3][4] - 限售股变动后比例20.38%,流通股减少1,804,360股,比例79.62%[4] 后续事项 - 公司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章程已修改[4]
扬电科技(301012)5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89.90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6-01 06:52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18.61元,上涨3.79%,换手率11.89%,成交量18.85万手,成交金额3.48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入4189.90万元,占比成交额12.03%,其中大单净流入4858.60万元占比13.95%,超大单净流出668.70万元占比1.92% [1] - 中单净流出1009.59万元占比2.9%,小单净流出3180.31万元占比9.13% [1] 财务业绩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3.27亿元,同比增长40.00% [1] - 归属净利润1510.18万元,同比增长19.20%,扣非净利润1417.93万元,同比增长12.87% [1] - 流动比率2.848,速动比率2.044,资产负债率29.02%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3年,位于泰州市,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 注册资本14249.019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17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程俊明 [1] - 对外投资6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85次 [2] - 拥有商标信息10条,专利信息110条,行政许可9个 [2]
扬电科技拟注销180.44万股回购股份减资 通知债权人申报相关权益
新浪财经· 2025-05-21 19:31
公司股份回购及注销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并于5月13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1] - 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04,360股(180.44万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1] -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相关公告已于4月22日、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 债权人申报安排 - 公司通知债权人自5月21日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逾期未行使权利则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股份注销 [1] - 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法人债权人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2] - 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及13:30-17:00,申报地点为江苏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公司总部 [2]
扬电科技(301012) - 关于注销回购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5-21 19:05
会议决策 - 2025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5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1] - 审议通过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1] 股份变更 - 将1,804,360股变更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1] 债权人权益 - 债权人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 - 申报债权需按要求提供文件,时间为5月21日起45个工作日[3][4] - 申报地点为江苏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5]
扬电科技(301012)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1 19:0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记录保存十年[19][22] 工作程序与其他 - 工作程序为部门上报、初审、提交审议再交董事会[16] - 主任由董事长担任,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实施[7][28]
扬电科技(3010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1 19:0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4][5]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种事项[7][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事项,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13]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担保除外),披露并评估或审计,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16]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会议批准,有利害关系人士需回避表决[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2]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管及其配偶提供借款,相关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资助的情况除外[16] 关联交易计算与豁免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项,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24]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制度规定[25]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和披露[25]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5]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7]
扬电科技(301012) -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1 19: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首次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6,960,162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6,960,162股,均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程俊明持股2730.00万股,比例45.50%[13] - 赵恒龙持股1170.00万股,比例19.50%[13] - 朱祥持股600.00万股,比例10.00%[13] - 周峰持股480.00万股,比例8.00%[13] - 朱敏持股360.00万股,比例6.00%[13] - 泰州扬源持股300.00万股,比例5.00%[14] 股份回购与转让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可回购股份[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总人数的1/3[79]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现金分红1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110]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10%[111]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1][122][12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1]
扬电科技(3010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1 19:03
担保审批权限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无人有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担保经办与管理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职责包括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15] - 发现未经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应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公告[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经办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7] 担保信息披露 - 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披露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9]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公司应将担保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9] - 董事会视损失、风险等决定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1] -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1] - 经办部门人员或其他责任人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内部处分[21]
扬电科技(301012)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1 19:0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8] 细则相关 - 2025年5月实施[21][23]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扬电科技(3010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1 19:0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预计不能在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5] - 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特定情形下须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5]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9] 重大信息披露 - 重大信息包括业绩、利润分配、收购兼并、股票发行等事项有关信息[5]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4]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5] - 一次性签署或中标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超6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信息披露流程 - 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核准后应在发行前公告[10]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1] - 招股说明书等编制需聘请保荐人等,经董事会审定、董事长签发[43] - 定期报告草案由相关人员编制,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44] - 对外披露信息需各部门报告,经董事长核准后报送披露[4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40] - 董事、高管等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并保密[48] - 上市公司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49] - 定期报告公告前,对政府部门数据要求需咨询董事会秘书后答复[52]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拟披露信息符合条件可向深交所申请暂缓披露[54] - 拟披露信息属国家或商业秘密等情况可豁免披露[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暂缓、豁免披露条件[55] 其他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由内部审计部门内控及监督[5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