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3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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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5-16 20:07
业绩与股票 - 2023年度业绩未达考核要求,回购注销36.906万股限制性股票[2] - 2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6.12万股限制性股票[2] - 合计回购注销43.026万股,占总股本0.29%[3] 股本与资本 - 完成回购后,总股本由148,291,400股变为147,861,140股[3] - 完成回购后,注册资本由148,291,400元变为147,861,140元[3] 债权人相关 - 债权人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 - 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6月30日[4] - 申报地点为广西南宁青秀区月湾路1号南国弈园508室[4] - 联系电话0771 - 5775576,邮箱hldongban@163.com[4]
华蓝集团: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20:07
会议参与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40,232,400股,占比27.1306%[6] - 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40,229,600股,占比27.1287%[6]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2人,代表股份2,800股,占比0.0019%[6] - 参加会议中小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3,204,300股,占比2.1608%[7]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14:30召开[4]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 - 15:00[4] 议案表决情况 - 各议案总表决同意股数40,231,000股,占比99.9965%[8][10][11][12][13][15][16][17] - 各议案总表决反对股数1,400股,占比0.0035%[8][10][11][12][13][15][16][17] - 各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股数3,202,900股,占比99.9563%[8][10][11][12][13][15][16][17] - 各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反对股数1,400股,占比0.0437%[8][10][11][12][13][15][16][17] 其他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24] - 备查文件包括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律师见证意见[25]
华蓝集团: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30 20:07
报告披露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1] 业绩说明会 - 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于2024年5月13日15:00 - 17:00召开[1] - 召开方式为网络远程方式[1]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雷翔等,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1] - 投资者可登陆网址https://eseb.cn/1e4gRuhSyaI或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参会[2] 问题征集 - 提前征集问题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下午17:00[3] - 投资者可通过邮箱hldongban@163.com或微信扫描小程序码提问题[3]
华蓝集团: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3 19:17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2024年4月22日会议通过续聘天职国际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2] - 2023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2024年度待协商[13] 天职国际数据 - 2022年底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过证券报告的347人[4] - 2022年收入总额31.22亿,审计业务25.18亿,证券业务12.03亿[5]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收费3.19亿,同行业6家[5] - 职业风险基金和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6] - 近三年受监管措施8次、自律措施1次,涉24人[8] 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李明近三年签4家、复核6家报告[9] - 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杰近三年签1家、复核0家报告[9]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近三年签2家、复核不少于20家报告[9]
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9: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
华蓝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9:17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南宁市月湾 路 1 号南国弈园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袁公章、池昭梅。公 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
华蓝集团: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9:1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华蓝集团"、"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蓝集团《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审阅公司三会会议文 件和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披露的各项公告文件等核查 方式,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完善、内部控制实际实施情况 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 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 ...
华蓝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9:1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与构成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1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
华蓝集团: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04-23 19:17
会议与公告 - 2022年12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11] - 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议案[12] - 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公告[12] 业绩考核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23年业绩考核要求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目标值15%、触发值10%,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率目标值10%、触发值6%[15]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3年业绩考核要求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目标值15%、触发值10%,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率目标值10%、触发值6%[23] - 2023年度公司业绩未达两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16][24]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24年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目标值30%、触发值20%,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率目标值20%、触发值12%[15]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25年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目标值50%、触发值30%,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率目标值30%、触发值18%[15] 回购注销与作废 - 因2名激励对象退休离职及2023年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3.026万股[14][16][17] - 因2名激励对象退休离职及2023年业绩未达标,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3.026万股[21][24][26]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为原授予价格7.64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19] -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资金总额为3,287,186.40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20] 后续程序 - 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27] - 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需履行减资程序[27] - 公司需办理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的回购股份注销登记手续[27] - 公司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减资手续[27]
华蓝集团: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9:17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咨询热线及公司邮箱等多种形式做好投资者关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 运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3 年度的主 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回顾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受市场环境下行、客户资金紧张等影响,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较 2022 年有所 下滑。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0,072.78 万元,同比下降 17.08%;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76.58 万元,同比下降 63.88%。 (二)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与投资者良性互动 公司高度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