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3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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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8-26 20:4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就 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68 元,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220,4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793,460.51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600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 ...
深水规院: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26 20:41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4年半年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343,493.51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22,759,381.93元。具体明细如下: | 项目 | 计提减值金额(元,负数为转回) | | --- | --- ...
深水规院: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6 20:41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通讯表决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1]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9月11日[6] 报告相关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资金使用无违规[4] 审计相关 - 拟聘任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5] 信息查看 - 相关报告及公告可在巨潮资讯网查看[2][4][5][6]
深水规院: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2024-08-26 20:38
公司变更 - 公司总部迁至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4栋[1] -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由518000变更为518131[1] - 网址由http://www.swpdi.cn变更为http://www.swpd.cn[1] - 投资者联系电话由0755 - 22231743变更为0755 - 33181038[1] - 投资者联系传真由0755 - 25890439变更为0755 - 36833307[1] 时间信息 - 变更后的事项自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4]
深水规院: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6 20:38
股东大会安排 - 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14:30开始,会期半天[1][5]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4日[7]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5]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分时段进行[18]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 - 15:00可投[19] 议案相关 - 审议总议案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21]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6日14:00 - 18:00[11] - 登记地点在深圳龙华区公司10楼1006室[11] - 股东参会登记表18:00前送达等[24]
深水规院: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6 20:38
会议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8月16日发通知,8月26日召开[1] - 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综合报告2024年(上半年)的议案》[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4]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已连续7年提供审计服务[4] - 拟聘任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7月31日完成中标公示[4]
深水规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2 16:26
授信申请 - 公司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达13.5亿元[2] - 申请综合授信产品包括流贷、保函、信用证等[2] - 全资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银行授信额度[2] 会议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通讯表决召开[1] - 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深水规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8-01 21:31
股本信息 - 公司2021年8月4日上市,发行3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2亿股[1] - 发行后无限售股2816.229万股,占比21.3351%,限售股1.0383771亿股,占比78.6649%[1] - 2022年6月22日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716亿股[3]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总股本1.716亿股,无限售股4933.5万股,占比28.75%,限售股1.22265亿股,占比71.25%[4] 限售股流通情况 - 2022年2月7日,153.771万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占比1.1649%[2] - 2022年8月4日,429万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占比2.5%[3] - 2023年8月4日,643.5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占比3.75%[3] 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 2024年8月5日,4名股东122,265,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占比71.25%[12] - 解除后有限售股占比为0,无限售股占比100%[13] 股东承诺 - 控股股东深投控承诺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5] - 董监高承诺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8] 督导意见 - 持续督导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15]
深水规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1 21:31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0万股,并于2021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99,000,000股,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13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162,290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1.335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3,837,710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78.6649%。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2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537,71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649%。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 结 构 发 生 变 化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深水规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8-01 21:31
股本结构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00万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1.32亿股[1] - 首次公开发行后,无限售股2816.229万股占比21.3351%,限售股1.0383771亿股占比78.6649%[1] -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716亿股[4] - 截至核查日,总股本1.716亿股,无限售股4933.5万股占比28.75%,限售股1.22265亿股占比71.25%[5] 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2年2月7日,网下配售限售股153.771万股上市流通,占比1.16%[2] - 2022年8月4日,战略配售限售股429万股上市流通,占比2.50%[4] - 2023年8月4日,发行前限售股643.5万股上市流通,占比3.75%[4] - 2024年8月5日,122,265,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占比71.25%[17] 股东承诺 - 控股股东深投控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开发行前股份[7] - 董监高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11] - 深投控、水规院投资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 股东情况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4名[18] - 深投控、水规院投资、深高速、深圳水务分别持限售股6435万股、2574万股、1930.5万股、1287万股,本次均全部上市流通[1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长等部分人员在水规院投资持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9] - 部分高管和监事在水规院投资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