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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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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 - 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4-12-10 20:22
活动信息 - 公司将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 [1] - 活动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周四)14:30-17:00 [1] - 活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全景路演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参与 [1] 活动内容 - 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 [1] 公告目的 - 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1] 公告发布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 [2]
深水规院: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2-10 20:22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联董事袁书文、李文坤、高江平、宛如意已回避表决,关联监事黄立志、周日晖已 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于2024年6 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团) 有限 ...
深水规院: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曾繁军)
2024-12-10 20:22
提名人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曾繁军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 ...
深水规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曾繁军)
2024-12-10 20:22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声明人曾繁军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
深水规院: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0 20:22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5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现金管理[2] 关联交易 - 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为不超6000万元[3] - 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7000万元[3] 会议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2024年12月10日通讯表决召开[1] - 两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3]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意见
2024-12-10 20:22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朱闻博 傅曦林 李志平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曾繁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未发现其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曾繁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 ...
深水规院: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2-10 20:22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独立董事傅曦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傅曦林先生于2018年12月28日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现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 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职务。辞职后,傅曦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傅曦林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傅曦林先生的辞职报 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
深水规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2-10 20:22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持续督导机构")作为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公司")的持 续督导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 等 规 范 性 法 律 文 件 的 要 求 , 对 深水规院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 管理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使用额度及期限 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
深水规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2-10 20:22
资金安排 - 公司拟用不超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 -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用[2] 产品选择 - 现金管理主要选协定存款等保本或可转让大额存单[3] 决策与监督 - 授权管理层决策签署文件,财务实施[5] - 内部审计、独立董事、监事会可监督资金使用[8] 审批情况 - 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监事会认为风险可控并同意[11]
深水规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12-10 20: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水 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公司")的保荐机构,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慎地核查了深水规院调整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深水规院相关人员沟通交谈,查阅深水规院关联 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独立董事意见、股东大会决议,以 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