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3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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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曦林(已离任)
2025-04-16 21:3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忠实、勤勉、谨慎、独立、公正履职,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任期届满本人已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以下仅作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傅曦林,男,197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 年毕 业于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就职于江苏三山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1997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秘书;2000 年至 2003 年就职于深圳国 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担任法律与监管部总经理;2003 年至 2004 年就职于汉 ...
深水规院(301038)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6 21:3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32 项议案,重点关注 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聘任财务负责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选举独立董事、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具体内容见下表: | 序 | 会议 | | 召开 |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执行 | | --- | --- | --- | --- | --- | --- | --- | | 号 | 名称 | | 时间 | | | 情况 | | 1 | 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 | | 2024 | 年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能力考 | 已完成 | | | 议 | 1 | 月 8 | 日 | 核评分及考核结果应用方案的议案》 | | | | 第二届董事 | | 2024 | 年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议案》 | | | 2 | 会第十一次 | 3 月 | 25 | 日 | 2.《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已完成 | ...
深水规院(301038)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16 21:31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深水规院(301038)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16 21:31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409 号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水规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深水规院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深水规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
深水规院(30103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16 21: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 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公司")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深水规院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 ...
深水规院(301038)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6 21:31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 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就"不属于单 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相关解释内容自2024年12 月6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
深水规院(301038)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6 21:3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深圳市水务 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职权, 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职责,确保了监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既对公司董事会实施监 督,又对股东权益实施维护,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调整 情况、资本运作情况、生产经营及市场开发情况、财务管理及成本控制情况、重 大事项决策情况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了适时有效的监督,较好 地发挥了监事会监督职能,保证了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的落实及各事项的合 法运作,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稳定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
深水规院(301038) -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16 21:31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票据,公司按单项评价信用风险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例如与对方存在争议、诉讼、仲裁纠纷或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 还款义务等。 (2)按 ...
深水规院(30103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6 21:3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深圳 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2024 年度在任 独立董事李志平先生、郭晋龙先生、曾繁军先生提交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志平先生、郭晋龙先生、曾繁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深水规院(30103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16 21:3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相关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