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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30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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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12 19: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履职情况以及 2024 年度的规划目标,制定 了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公司将根据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 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等,按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其所任管理职 务的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津 贴标准为 6 万元(含税)/年。 ...
星华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2 19:37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会〔2023〕21 号),该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 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售后 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12 19:37
监管相关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2次,每月查询一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9次,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次数为0次[3][4]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4] 会议与培训 - 列席三会次数均为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3] - 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4] 其他 - 公司及股东10项承诺均已履行[6] -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无变更[7] - 报告期内无监管措施事项[7]
星华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2 19: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合并报表股东净利润97,470,426.62元,母公司净利润81,857,234.90元[1] - 截至2023年底,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298,890,624.15元,母公司227,570,883.37元[1] 利润分配 - 以2023年末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5.67元,共派68,040,000元[3] - 2024年4月12日董监事会审议通过预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5][6][8]
星华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2 19:37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
星华新材: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12 19:37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3582号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 华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其中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 证。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 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 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本鉴证报告仅供星华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星华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 起报送并公开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星华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相关规定对星华新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
星华新材: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2 19:37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现将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 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余强 (6)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03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701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 ...
星华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2 19:3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切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 立行使监事会职权,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 法权益。现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日期 | 会议名 | 会议议案 | | --- | --- | --- | | | 称 | | | | |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 | | | 议案》 | | | |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星华新材: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2 19:3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 3 人,其中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
星华新材: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2 19:37
现金管理计划 - 公司拟用不超10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3][13][14] - 投资期限自本年度至次年股东大会,资金可滚动使用[3][13][14] - 拟投资低风险金融机构发行产品[4] 决策流程 - 2024年4月1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3][15]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3][14][16] 影响与风险 - 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效率、增收益、降成本[12] - 投资受市场、操作等风险影响[7][8] 风控措施 - 选优质产品、核对账户、审计监督等[9][10]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事项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