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粤万年青(301111)
icon
搜索文档
粤万年青: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1 15:42
审计机构情况 - 华兴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66名,注会337名,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注会173人[1] - 最近一年收入44676.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1]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2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1][3] - 审计收费10395.46万元[2] 审计相关决策 - 2023年4 - 5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华兴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3][6] 审计工作沟通 - 2023年12月29日沟通2023年度审计初步预审及年报审计安排[6] 审计报告审议 - 2024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6]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2023年度审计表现良好,按时完成年报审计[7]
粤万年青: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42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均为100%[1] 制度建设 - 制定《资金》《采购》《销售》等多项管理制度[7][8][9][10][12] 内控评价 - 依据规范体系开展内控评价工作[14] - 区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确定缺陷认定标准[15] - 报告期及基准日无重大、重要内控缺陷[23][24][26] 外部评价 - 保荐机构认为内控制度符合要求,自评报告较公允[27]
粤万年青:关于“万年青”品牌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公告
2024-02-01 16:52
公司荣誉 - 公司“万年青”品牌被认定为第三批中华老字号[1] - 公司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企业[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2月1日[3]
粤万年青: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4 17:09
证券代码:301111 证券简称:粤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4-001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 月 4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城潮阳路 16 片区 08 号公司 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欧先涛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粤万年青: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4-01-04 17:09
关于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万年青")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 对粤万年青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情况如下: 一、培训概况 (一)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杜峰、陈雨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范和信息披露要求。此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五)培训内容:结合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重点学习《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上市企业规范规则,培训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对监管动态、制度问答、典型案例及监管要求进行讲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 ...
粤万年青: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04 17:0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 | | --- | --- | | 义务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 √ | | | 保债务等情形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 √ | | |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 | | | 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 √ | | 等情形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 | √ | | 形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 | |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 √ | | | 动资金或者偿还 ...
粤万年青: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1-04 17:09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 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青")的委托,指派郭佳、杨雪莹律 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万年青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 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北 京 上 海 深 圳 杭 州 广 州 昆 明 天 津 成 都 宁 波 福 州 ...
粤万年青: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9 18:08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 事 会 | 23 | | 第一节 | | 董事 23 | | | 第二节 董 事 会 | 2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 33 | | |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 第二节 绩效与履职评价 | 35 | | | 第三节 薪酬与激励 | 35 | | 第七章 | 监 事 会 | 36 | | ...
粤万年青: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9 18:06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1月4日15:00,网络投票1月4日9:15 - 15:00[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8日[3] 审议事项 - 审议现金管理、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3][4] 登记信息 - 分法人、自然人登记,2024年1月2日前完成[5][6] - 登记地点为广东汕头金园工业城[7]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秀燕、郑泽鹏,电话0754 - 88119688[7][8]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351111",简称为"LSPG投票"[13]
粤万年青: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3-12-19 18:06
新策略 - 公司拟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 - 公司拟用不超2.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 - 现金管理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