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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客食品(3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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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客食品(30111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记录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4]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9月10日起生效[18]
益客食品(3011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得提名[10]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11] - 连续任职六年的,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3]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8]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及时披露理由,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补选后辞职生效,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一名独立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2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6]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2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履职可自行召集[28] 独立董事履职与资料保存 - 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建议等[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35]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5]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前三日提供[37]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7] 股东定义与制度生效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4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4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42]
益客食品(3011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应召开临时股东会[5] 提议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对外担保行为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需按规定执行[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规范[1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按规操作[19] 财务资助审议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1]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相关审议[21]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1]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需以公告通知股东[2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4]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0]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回购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2]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也需审议通过[44]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以下”等不含本数[4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拟定修订方案[45]
益客食品(3011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 决策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2、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3、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 公告书、发行可转债公告书、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收购 ...
益客食品(3011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益客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 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 ...
益客食品(30111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审批同意条件 -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的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股东会审议特定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披露时间要求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16]
益客食品(30111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 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的制度。 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子 公司及参股公司)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 ...
益客食品(3011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关联交易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和《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 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六)独立董事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召开独 ...
益客食品(3011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股东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以公司名义办理 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益客食品(3011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投资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占比50%以上,除董事会审议披露外,还需股东会审议披露[9]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董事会审议披露;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董事会审议披露;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 从事衍生品交易需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额度超出董事会权限,需股东会审议[11] 投资决策相关 - 交易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董事长可审查决定[12] - 董事长统筹协调组织投资项目会前审议及审批权限内对外投资[14] - 董事会秘书审查对外投资合规性、组织会议审议及信息披露、董事长决策事项备案[14] 投资处置 - 被投资项目经营期满,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6] - 投资项目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7] - 投资转让按《公司法》等规定办理[18] - 处置对外投资批准程序和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18]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防资产流失[18] 其他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20] - “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0] 制度相关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订[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