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301138)
搜索文档
华研精机(3011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1 18:31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发生对公司 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 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应当真实、准 ...
华研精机(30113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1 18:31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 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 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采取适当措施 ...
华研精机(3011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1 18:31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 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华研精密机 ...
华研精机(30113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1 18:31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州华研精 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
华研精机(3011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1 18:31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
华研精机(3011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1 18:3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 关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 ...
华研精机(3011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1 18:31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 ...
华研精机(3011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1 18:31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1 / 4 定的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华研精密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 员内选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 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
华研精机(30113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1 18:31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 1 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出资兴办的企业;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或开发项目; (三)公司控股、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公司将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
华研精机(3011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1 18:31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 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 士。职工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