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有数(30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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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有数(30116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8 18:51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之一[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报告[9]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报告[1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形应及时报告[20] 报告流程与制度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0]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后应立即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3]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24]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8]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定期报告涉及的内容资料[28]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指定联络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报送资料需负责人签字[28] 信息保密与管理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30]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30] - 瞒报、漏报等导致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30]
零点有数(30116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 ...
零点有数(30116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8 18:51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 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 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零点有数(30116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28 18:51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 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 ...
零点有数(30116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 披露所有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北京零点有 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股票 ...
零点有数(301169)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8 18:5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北京 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 董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的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的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公司 选举董事,以及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 ...
零点有数(30116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8:51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
零点有数(30116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
零点有数(3011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 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 ...
零点有数(301169) - 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根据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方式、 从一定渠道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 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包括发行股票、配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包括向银行或非银行 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 1 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融资行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投融资风险,保障投融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 益,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分公司的 一切投资和融资行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需根据本办法确定的决策权限经公司批准后,再 由该控股子公司依其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