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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2-04 18:44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 准则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 ...
金杨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8: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无锡市金杨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 ...
金杨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月)
2024-02-04 18: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 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选聘。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 ...
金杨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2-04 18:44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的资金须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1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 ...
金杨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8: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 办法,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 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 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
金杨股份: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8:44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 名。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 第 1 页,共 9 页 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 ...
金杨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8: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金杨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2-04 18:42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
金杨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4 18:42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2024 年 1 月)。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3 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华剑先生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 和更新要求,结合经营发展的需 ...
金杨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2-04 18:42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要求,结合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公 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二条 |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二条 |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 (一 ...